称口腔、舌头烫伤或留后遗症
麦当劳目前尚未就此表态
美国纽约一名女子称,自己在麦当劳食用温度过高的薯条时,口腔和舌头被烫伤,已提起诉讼。
据《独立报》当地时间22日报道,Catherine Luongo称,她于3月5日在曼哈顿布莱恩特公园附近的一家麦当劳门店食用薯条后,遭受严重烫伤。
Luongo一方表示,涉事薯条“温度过高,已达到不适宜人类食用的程度”,门店员工未能履行提供安全食品的义务。其还称,自己未获得有关薯条温度过高的充分警示。
诉状还称,Luongo除遭受烫伤外,还经历了身体及精神上的创伤;由于受伤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她接受了治疗并自行承担医疗费用。其主张,目前的伤势也可能留下永久性后遗症,但具体伤情尚未公开。
截至目前,麦当劳尚未就此发表立场。
另一方面,麦当劳过去也曾因热食导致烫伤而面临诉讼。
2013年,美国佛罗里达州一家麦当劳门店出售的麦乐鸡温度过高,导致一名4岁儿童大腿二度烫伤。
该儿童母亲当时拍下孩子尖叫的视频,并在审判中被用作证据。陪审团裁定麦当劳赔偿80万美元(约11.5亿韩元)。
当时,麦当劳方面称,为防止沙门氏菌污染,食品必须在一定温度以上烹制,但陪审团未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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