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重复开发与责任不确定性,强化人工智能透明度

国民力量党议员Ahn Cheolsoo(京畿道城南市盆唐甲)代表提出一项法案,拟根据人工智能模型开发商与服务运营商的角色,区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标识义务。此举旨在减少经营者之间的重复负担及责任归属不明的问题,同时让用户能够明确识别人工智能生成内容。


26日,Ahn Cheolsoo表示,已代表提出《人工智能发展及信任基础建设等基本法》修正案。


现行法律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或利用其提供产品、服务的经营者,须标明相关结果由人工智能制作。然而,由于人工智能模型开发商和使用该模型的应用程序、平台运营商均被施加相同义务,责任范围不明确的问题持续受到质疑。


修正案规定,人工智能模型开发商应在生成内容中嵌入机器可读取的技术标识,即元数据;使用该模型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则应在页面等位置标明其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以便用户识别。若以服装为例,即制造商在衣物内侧贴上载有产品信息的标签,购物平台则在消费者浏览的商品页面上提示相关信息。


该法案旨在减少重复负担,避免要求人工智能模型开发商对各应用程序的页面标识承担责任,或要求应用程序运营商直接实现模型内部的技术标识。


Ahn Cheolsoo指出:“若要求开发人工智能模型的企业连应用程序页面标识也承担责任,同时要求提供应用程序的企业实现模型内部的技术标准,结果将是向双方重复施加同一项标识义务。”他补充称:“通过这项法案,企业将能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开发成本和法律不确定性,用户也将更明确地认识到相关内容属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


Ahn Cheolsoo自第21届国会起持续提出人工智能相关法案,并在第22届国会参与制定人工智能基本法。Ahn Cheolsoo方面将其命名为“Ahn Cheolsoo人工智能法”,并正准备后续修正案。



Ahn Cheolsoo提出“按角色定制”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标识改进法案 View original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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