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员会为迅速稳定需求提前实施
即使卖出代用证券,也须现金到账才认定为预存金

自7月31日起,三星电子和SK海力士单一股票杠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基本预存金将上调至3000万韩元现金。这较原定于下月实施的时间大幅提前。


金融委员会24日表示,原计划于下月实施的单一股票杠杆产品,即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和交易所交易票据,基本预存金强化措施将提前至7月31日施行。金融委员会此前于16日公布强化措施,将基本预存金从原先的1000万韩元提高至3000万韩元,并在计算预存金时排除代用证券。


单一股票杠杆预存款上调至3000万韩元,本月31日起提前实施 View original image

金融委员会说明称,预存金上调措施原计划考虑证券公司系统开发进度,于下月内实施;但在相关机构及金融投资行业积极配合系统开发的情况下,得以提前实施。对于未能在期限内完成系统开发的证券公司,金融委员会计划建议其限制受理与单一股票杠杆产品相关的新交易。


因此,自7月31日起,投资者须持有超过3000万韩元的现金,方可新投资或追加买入单一股票杠杆产品。此外,即使交易后经过一定期限,基本预存金要求也不会放宽。目前,各证券公司可在交易满3个月后,根据投资者的交易经验等调整预存金要求。


金融委员会还进一步完善了现金基本预存金的具体计算方式。此前,投资者出售代用证券后,可立即将其视同现金计入基本预存金;今后则须在证券出售后现金到账当日,即T+2日,才认定为现金预存金。此举旨在防止投资者在现金到账前买入单一股票杠杆产品,进行过度的频繁周转交易。


此外,以卖出所得款项作担保的贷款金额,将从基本预存金中扣除。强化溢折价率管理及处罚措施的方案,将经交易所规则和实施细则修订程序后,于下月19日起施行。金融委员会还计划将交易数量单位从1股扩大至20股,并较原定的今年11月提前实施。



金融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为维护市场稳定,我们将针对各项细化方案迅速推进,并持续监测完善措施带来的影响等市场情况。若市场未能趋于稳定,也将研究进一步的补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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