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强迫劳动关税”敲定……青瓦台:“将密切协商确保韩美15%协议得到遵守”
美国在10%全球关税到期之际实施第301条关税
"韩美就遵守15%关税协议达成共识"
产能过剩调查也在进行中
青瓦台24日就美国确定对包括韩国在内的60个主要贸易伙伴征收“强迫劳动贸易法第301条关税”表示,韩美两国对必须遵守关税协议存在共识,“包括仍在调查中的产能过剩第301条措施在内,将与美方密切协商,确保两国最终商定的15%税率能够得到遵守”。
青瓦台相关人士当天表示:“此次强迫劳动第301条关税,是根据是否将禁止进口强迫劳动生产产品纳入立法,对主要60个国家征收的关税。”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23日(当地时间)公布最终措施,以未建立或未有效执行禁止进口强迫劳动生产产品制度为由,对60个经济体征收10%至12.5%的关税。
对于韩国产品,原则上适用现有最惠国待遇关税与此次第301条关税合计12.5%的税率。对现有关税税率低于12.5%的产品,征收第301条关税以使合计税率达到12.5%;对现有关税税率已达12.5%及以上的产品,则不另行征收第301条关税。
因此,并非在韩国产品现有关税之外一律额外加征12.5%。适用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关税的品目,以及原材料、药品和部分农产品等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指定的产品,也被排除在此次关税征收对象之外。
新关税已于美国东部时间24日零时1分起实施。这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今年2月裁定基于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的对等关税违法后,Trump政府依据贸易法第122条征收的10%全球关税到期时点相吻合。
依据贸易法第122条征收的关税,无需国会批准,但最长只能实施150天。有分析认为,Trump政府选择在全球关税效力终止之际实施强迫劳动第301条关税,实际上填补了关税空档。
目前适用于韩国产品的强迫劳动关税低于韩美商定的15%。不过,美国还在推进另一项贸易法第301条调查,问题聚焦制造业领域的结构性产能过剩。
韩国政府表示,将密切关注产能过剩调查结果可能导致加征额外关税的情况,并继续开展协商,确保包括强迫劳动关税在内的美国后续关税措施所造成的最终总负担,不超过韩美协议确定的15%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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