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性剥削受害青少年六成“未向任何人告知”
网络色情引诱主要发生在社交媒体
“使用平台或应用程序举报功能”仅占4%
调查显示,在网上被要求进行不情愿的性对话或发送照片等的青少年中,超过六成未向任何人告知受害事实。
性别平等家庭部23日公布的《2025年卖淫实态调查》显示,去年针对全国4203名初高中生开展调查,共确认201名遭遇网络性诱骗的青少年涉及273起受害案例。
调查显示,62.9%的受害青少年未向外界透露受害情况。未告知的原因中,“认为尚未严重到需要举报或告知他人的程度”占44.1%,居首;其后依次为“感到过于惊慌”占10.4%、“不希望有人得知”占8.1%。
在网络性诱骗事件中,青少年的应对方式相比举报,更接近于消极回避。43.9%的受害案例中,受害者无视诱骗者的要求、未作任何回应。此外,11.5%选择屏蔽对方接触,8.3%警告对方停止,6.8%退出或删除相关应用程序或网站。相比之下,仅4.0%使用平台或应用程序的举报功能。还有14.8%的案例照单全收地满足了诱骗者的要求。未向平台举报的原因中,“认为这不是重要到需要举报的事情”占39.8%,最多。
网络性诱骗主要发生在社交媒体上。超过半数,即51.9%的网络性诱骗事件通过Instagram、Facebook、X、TikTok等社交媒体及信息流平台发生。
不过,网络性诱骗的总体受害率按人数计算,已从2019年的11.1%降至2022年的5.3%和2025年的4.8%。女生受害率为5.3%,高于男生的4.3%;初中生为5.4%,遭遇受害的比例高于高中生的3.9%。
调查显示,首次遭受性剥削的年龄正逐步下降。对使用全国17家性剥削受害儿童及青少年支持中心的201名12至18岁危机青少年进行调查后发现,在回答性剥削受害相关细项的151人中,首次受害年龄为14岁的占30.5%,最多;其后为15岁占20.5%,13岁和16岁以上各占18.5%,另有7.3%表示首次受害时为12岁。
另有1人(0.7%)表示曾在11岁时受害。此前的2019年和2022年调查中均未出现11岁受害案例,12岁受害者占比也分别仅为1.3%和3.3%,显示性剥削受害正向更低龄群体扩散。
151名受害经历者中,82人(54.3%)表示在遭受性剥削过程中经历过额外伤害。对额外伤害类型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可多选),遭受强奸等强迫性关系占35.4%,最多;辱骂和威胁、未支付或少支付约定报酬的情况均占29.3%,紧随其后。在经历额外伤害的82人中,52.4%表示曾寻求帮助。未求助的原因中,“害怕受到惩罚”占25.6%,最多;其后为“不愿让受害事实被他人知晓”占20.5%、“不知道该向哪里求助”占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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