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股东大会集中在特定时期举行而制定的法案已获提出,旨在分散股东大会日程,促进投资者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国会政务委员会所属共同民主党议员Kim Hyeonjeong于23日代表提出包含上述内容的《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法部分修正案》。
该修正案旨在改善股东大会集中于3月底举行的惯例,并营造股东能够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的环境。此前,由于多数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均在3月底召开,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难以同时出席多家公司的股东大会。表决权行使也持续受到限制,因此有批评认为股东大会流于形式。
Kim议员提出的修正案规定,上市公司应立即向韩国交易所申报董事会关于召集定期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并允许交易所为分散定期股东大会日程而建议变更召开日期。若上市公司不遵从交易所的建议,须提交理由。
Kim议员表示:“此次修正案是通过引导上市公司分散召开股东大会,保障股东实质性参与及行使表决权的制度性措施。今后也将持续推进制度改革,营造对股东友好的资本市场环境,并实现韩国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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