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隔壁烟雾甚至就医”
孕妇夫妇获赔诉讼全胜

因持续受到公寓隔壁住户飘入的烟雾侵害,一对孕妇夫妇起诉邻居索赔并获得全胜。


大韩法律救助公团22日表示,全州地方法院判决,邻居应向因共同住宅内持续二手烟而健康及安宁居住生活受到侵害的夫妇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大韩法律救助公团全景[图片由法律救助公团提供]

大韩法律救助公团全景[图片由法律救助公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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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夫妇A某和B某于2025年5月居住在走廊式公寓期间,因隔壁住户在室内及阳台吸烟,反复遭受烟雾进入家中的侵害。当时B某正处于孕期。


A某夫妇曾通过物业管理办公室多次要求对方停止吸烟,但侵害仍持续发生,B某还因二手烟和压力接受了医院诊疗。


该公团向法院提交了烟雾进入室内的情况及受害日志、物业管理办公室投诉记录、保安员工作日志、孕妇诊疗记录等材料,证明了受害事实。


合议庭认定,相关吸烟行为已超出普通邻里不便的范围,构成侵害健康权及安宁居住生活的违法行为。据此,法院判决向A某支付50万韩元、向孕妇B某支付100万韩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该公团就此次判决表示:“这是确认共同住宅二手烟属于可追究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违法行为的案例。”并称:“预计将成为今后解决类似纠纷的标准。”



该判决表明,继共同住宅“生活噪音”之后,“烟雾”若侵害他人健康及居住安宁,也可能引发法律责任。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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