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法》第122条关税到期,或转为第301条关税
"预计将在韩美协议上限15%以内达成协议"
"与竞争国的关税差距将决定成败"

在美国即将公布依据《贸易法》第301条加征的额外关税之际,有分析认为,韩国出口企业的悲喜关键不在于最终关税税率本身,而在于与竞争国之间的税率差距。即便税率被定在韩美协议规定的15%上限以内,若适用税率高于日本、台湾地区及欧盟,韩国对美出口竞争力仍可能被削弱。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预计将于24日(当地时间)公布依据《贸易法》第301条征收的关税,以取代当日到期的10%全球普遍关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自今年3月起,一直调查各国的过剩生产和强迫劳动问题对美国贸易造成的影响。韩国同时被纳入过剩生产和强迫劳动调查对象,强迫劳动领域已预告征收12.5%的关税。最终税率将在此基础上叠加与过剩生产相关的关税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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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专家认为,最终关税税率很可能将在韩美协议规定的上限以内确定。韩国政府曾于2025年7月承诺对美投资3500亿美元(约合516万亿韩元),作为交换将相互关税从25%下调至15%。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代表Jamieson Greer也曾在上月初公开表示,将遵守贸易协议中的关税上限。


明知大学国际贸易学系教授Kim Taehwang分析称:“美国提出的强迫劳动或供应过剩理由,若适用于盟国,逻辑基础较为薄弱。除中国等例外国家外,税率很可能在12.5%至15%之间形成。”


淑明女子大学经济学部教授Kang Insu预测:“美国似乎意在尽快完成第301条调查,以弥补减税政策造成的税收缺口,并维持因《贸易法》第122条到期而可能减少的关税收入。美国难以对盟国过度提高关税,预计将在10%至15%之间达成协议。”


专家一致认为,关键不在绝对数值,而在于与竞争国的差距。产业研究院负责人Yang Juyeong强调:“韩国自身的关税税率固然重要,但在美国进口市场上,与韩国直接竞争的其他国家适用何种税率,将决定相对价格竞争力。应重点监测其他国家被征收的关税水平。”


也有警告称,政治和贸易摩擦可能导致关税税率被区别适用。Kim Taehwang表示:“若关税税率与竞争国处于同等水平,问题不大,但近期Coupang事件,以及美国大型科技企业针对韩国在线平台监管法案施加的游说压力,都是变数。这可能被用作一种施压手段,即对其他国家降至12.5%,却仅维持韩国15%的税率。”


专家呼吁企业层面采取先发制人的应对措施。Yang Juyeong建议:“为切断与中国产强迫劳动原材料和零部件相关的风险,应预先备妥供应链未涉入证明等说明材料,这将有助于实际通关管理。”Kang Insu指出:“供应过剩的本质是中国产低价产品大量涌入,韩国同样是受害方。应准备好证明材料,证明韩国并非扰乱市场秩序,而是因中国过剩生产受到损害,才能在未来有效应对美国的追加调查或异议程序。”


也有声音主张调整价格策略。Kim Taehwang建议:“此前企业一直自行消化关税负担,或依靠库存维持,但缓冲空间已耗尽。应通过提高对美出口价格,将关税负担反映至美国消费者和企业,正面应对。如此一来,美国政府也会感受到物价上涨压力,并重新考虑其关税政策。”



按品类制定针对性策略及推进贸易多元化,也被列为课题。Kang Insu强调:“对于美国是主力市场的电池和半导体产业,应考虑扩大当地生产,或将生产基地重组至美国、墨西哥和加拿大协定区域,并最大化利用《通胀削减法案》的补贴与激励措施。政府也应通过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举措,明确市场多元化步伐,以提升对美谈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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