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谋的女儿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
一名大学教授为给子女升学制造所需履历,动员研究生代写研究成果,被判处实刑,该判决已获终审确定。
据法律界22日消息,大法院第二庭(审判长Cheon Daeyeop大法官)近日在被以妨害公务、诈骗等罪名起诉的大学教授A某上诉审中,维持原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的判决。其共谋女儿B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也获终审确定。
药学院教授A某被指为给当时还是高中生的女儿B某制造申请大学所需的获奖履历,指使其指导的研究生代替B某进行实验,并据此代写用于提交各类学术会议的研究成果。B某凭借以这种方式取得的履历等,被首尔大学牙科专业研究生院录取。
此外,A某还被指共同管理并私自挪用大学产学合作团委托研究课题的人力费用部分款项,并虚假登记未参与研究的学生,骗取研究经费。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研究生代写研究成果、使学术会议评审委员产生误认或错觉的行为,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中的欺骗手段;以及在骗取研究经费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和非法占有意图等。
此前,一审认定A某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的实刑;其女儿B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二审法院同样驳回二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大法院也予以认可。大法院认为,原审判断不存在违反经验法则、超出自由心证主义界限或误解相关法理的错误,遂驳回全部上诉,终审确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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