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邮政公务员、警察执行公务罪均成立
“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始终蔑视公权力”

一名40多岁男子在道路中央殴打邮递员后,又驾车撞击赶到现场的警察并逃逸,被判处实刑。


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4独任庭法官Go Cheolman于21日以妨害执行公务及使用危险物品妨害执行公务罪,判处被羁押起诉的Hwang某(42岁)有期徒刑1年2个月。


首尔南部地方法院。Lee Jiye记者供图

首尔南部地方法院。Lee Jiye记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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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驳回了Hwang某关于未驾车撞击警察的主张,认定其全部罪名成立。Go法官判示:“即便轿车未直接撞击警务人员,使用作为危险物品的轿车妨碍公务,也完全可以认定构成使用危险物品妨害执行公务罪。”


Go法官说明量刑理由时表示:“即使在因现行犯被捕后,仍持续滋事,始终表现出蔑视或敌视公权力的态度;尽管有相当多同类犯罪前科,仍再次实施犯罪。”并称,“其无故对为民众执行公务的邮政公务员及警务人员造成重大危险,犯罪性质极其恶劣。”不过,法院也将其长期患有的疾病疑似对本案犯罪行为造成部分影响,作为从轻情节予以酌情考虑。


Hwang某涉嫌今年4月在首尔江西区Ujangsan站十字路口,殴打正在等候信号灯的邮递员后,驾车撞击赶到现场的警察,并逃逸约2公里,因而被移送审判。



据悉,Hwang某在警方调查中陈述称,邮递员“强行变道插入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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