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亿韩元:划分高价住房的首个标准
23日大讨论会将讨论价格标准与征税方式
缩减长期持有特别扣除优惠、下调交易税亦成讨论焦点
政府已确定将加重超高价住房税负,具体价格标准将定在何处成为焦点。Lee Jaemyung总统此前在14日的国务会议上表示,当线上意见集中于30亿韩元市价时,这一标准过于严苛。预计在23日由Lee Jaemyung总统主持的房地产大讨论会上,也将讨论超高价住房的界定标准。
李在明总统14日在青瓦台举行的国务会议上发言。当天,李总统通过YouTube实时评论征询关于加重超高价单套住房持有者税负的意见后表示:“大家似乎总体赞同。”青瓦台通讯摄影记者团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作为超高价住房标准,最具说服力的指标是2005年为针对高价房地产而引入的综合房地产税。阿视亚经济22日以综合房地产税开征时的9亿韩元占比(0.27%)作为高价住房基准点,简单套用至截至2025年1月1日全国共同住宅公开价格(公寓、联排住宅、多户住宅)全量资料后发现,在1558.0435万户公开价格对象中,占0.27%的住房为4.2068万户。
当时的9亿韩元正是政府基于这一宗旨,首次以法定标准区分普通住房和高价住房,并征收额外持有税的界线。按公开价格从高到低排序,第4.2068万套住房的公开价格为25.42亿韩元。若按公开价格69%的市价化率简单换算,市价约为36.8亿韩元,与上次国务会议通过线上舆论汇集的30亿韩元标准较为接近。
综合房地产税并非按照每套住房价格计算,而是按所有者的合计金额计算。征税对象并非“拥有9亿韩元以上住房者”,而是个人名下住房基准市价、公开价格合计超过9亿韩元者。
目前,对单户单套住房持有者适用12亿韩元的基本扣除额,对多套住房持有者适用9亿韩元的基本扣除额。9亿韩元也是适用加重取得税的豪华住宅标准之一。
政府尚未具体说明,将在多大比例的对象中大幅提高持有税负担。是重新设定超高价标准并采用高于现行的税率,还是削减现有扣除优惠,具体征税方式也尚未确定。
在此次房地产大讨论会上,除超高价住房外,转让所得税长期持有特别扣除标准预计也将成为激烈争议焦点。目前制度将持有与居住分开计算,各自最高可扣除40%,合计最高可扣除80%。
其中,取消或下调持有部分扣除的方案最受关注。Lee Jaemyung总统此前持续暗示可能进行改革,称仅因长期持有住房便减税并不合理。不过,鉴于外界提出有必要完善对实际居住的单套住房的保障,也可能采取提高居住部分扣除率的折中方案。
延世大学法学院教授Lee Junggyo在前一天举行的国会讨论会上主张:“长期持有特别扣除优惠过多,作为使所谓‘一套优质房产’成为可能的核心装置发挥了作用,因此有必要全面下调扣除率。”他还表示:“考虑到没有国家按是否拥有多套住房实施加重征税,应以住房价格而非住房套数为标准,并通过缓和过高的加重税率等方式,简化整体税制。”
在提高持有税负担的同时降低交易税,即取得税,也是持续受到要求的议题之一。其理由是,应降低税负,以便计划出售或购买住房者能够更顺利地完成交易。
此外,在确定征税标准时,围绕公开价格、公平市场价值比率及税负上限等重要指标也存在争议。公开价格由政府每年确定,但持续有观点指出,其与实际成交价格或市价存在差距。
公开价格不仅是税收标准,也被用于基础养老金、健康保险费等各类福利制度的标准。当前住房综合房地产税的公平市场价值比率为60%,持有税上限则规定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缴纳金额的150%。不过,也有观点指出,这些指标可能随行政部门裁量而波动适用,从而降低制度的可预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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