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难以理解杀害79岁老人的动机”
“是否真心悔过也令人怀疑”

忠清南道天安一处公寓发生因楼层噪音引发的凶杀案,杀害楼上70多岁居民的Yang Minjun(47岁)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据韩联社20日报道,大田地方法院天安支院刑事第一合议庭(审判长法官Jo Yeongjin)当天以杀人及特殊毁坏财物罪,判处被羁押起诉的Yang某有期徒刑25年,同时责令其在10年内佩戴电子定位装置。


忠清南道天安楼层噪音杀人案嫌疑人Yang Minjun。忠清南道警察厅供图

忠清南道天安楼层噪音杀人案嫌疑人Yang Minjun。忠清南道警察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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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某涉嫌于2025年12月4日下午2时32分许,在天安一处公寓内持刀刺杀住在楼上的A某,因而被羁押起诉。当时,遭刺伤的A某逃至公寓管理办公室,并从内部锁上门。随后,Yang某驾驶私家车冲入管理办公室,撞破门后靠近A某,再次挥刀行凶。据悉,警方在案发后考虑到犯罪手段的残忍性及危害后果的严重性等,公开了其个人信息。


Yang某的辩护律师以其过去曾因癫痫等疾病长期接受诊疗为依据,主张其处于限制行为能力状态。但医院实施的精神鉴定结果认为不存在异常后,辩方撤回了该主张。此外,辩方还称,Yang某因楼上装修噪音而一时冲动实施犯罪,但法院未予采纳。


合议庭指出:“被告听到装修噪音后前往楼上住户家中时便携带凶器,且在发生轻微口角后挥舞凶器;考虑到其还追赶逃离的受害人并多次实施攻击等情节,被告的主张难以令人信服。”合议庭接着表示:“很难理解其杀害一名79岁高龄老人的犯罪动机,作案手段也极为残忍,具有高度可谴责性。其以接受癫痫诊疗等为由试图减轻责任或将责任推给受害人的态度,令人怀疑其是否真正悔过。”



合议庭根据精神鉴定结果等,认定其再犯风险较高,因而责令其佩戴电子定位装置;同时还命令其在佩戴期间不得在100米范围内接近或联络遗属。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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