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假租赁合同作担保从事非法私人金融
假借向外国人销售嵌入式用户识别模块进行变相吸收存款诈骗

近期发生以虚假手机租赁合同作担保发放非法高息贷款的案件后,金融监督院于20日发布消费者警示“注意”。


手机租赁非法私人金融结构图。金融监督院供图

手机租赁非法私人金融结构图。金融监督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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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督院表示,其在与京畿南部警察厅、首尔永登浦警察署协作过程中,确认了此类新型非法私人金融犯罪。


非法私人金融从业者与手机租赁企业串通,接触受害者后,要求其以贷款条件注册为配送代理业务经营者。


随后,犯罪分子让受害者签订手机租赁合同,并以该合同作担保发放年利率超过150%的高息贷款。


这是一份并未交付手机终端、未开通用户识别模块卡,且受害者也无须向租赁企业支付租金的虚假租赁合同,但犯罪分子却要求受害者在实体手机收货确认书(安装确认书)上签字,伪装成正常合同。


若未偿还本金和利息,犯罪分子还会将租赁债权转让给其他企业,并在催收过程中以将提起刑事控告为由威胁受害者。


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士解释称:“表面上看似普通租赁合同,实际上属于适用《放贷业法》的高息非法私人金融。”


此外,以嵌入式用户识别模块买卖等高收益副业为诱饵骗取投资款后潜逃的变相吸收存款诈骗也日益猖獗。


诈骗分子在线招募投资者,声称只要参与面向旅行者和外国人销售嵌入式用户识别模块的业务,即可保证获得一定收益。


他们承诺月收益率超过20%,并通过价格优惠活动等定期促销,诱导受害者追加投资。


这些人开设视频频道,发布大量人工智能宣传视频,将该业务包装为高收益副业;还通过社交媒体分享大量收益评价帖文,宣传其为合法业务。


此后,对于试图提取收益的受害者,他们以缴纳税款为由要求追加缴款等方式拖延提款,随后关闭网站并潜逃。


金融监督院提醒,若贷款条件要求签订虚假租赁合同,应怀疑涉及非法私人金融;通过视频平台、博客、网络报道等线上渠道接触到的所有信息均可能被伪造或操纵,需提高警惕。



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士表示:“若交易过程中出现异常要求或怀疑遭遇诈骗,应立即中止交易,并尽快向警方报案或向金融监督院举报。”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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