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制造除铁机部件,51笔交易未交付书面文件
为提高遏制力,推进上调“处罚基准金额”
作为二次电池生产工序必备设备的除铁机制造商,在委托受托企业制造零部件的过程中,未妥善出具分包合同书面文件,因此受到政府制裁。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20日表示,决定对委托制造除铁机机身、框架和筛网、违反《分包交易公平化法》规定的书面文件出具义务的Daebo Magnetic,下达整改令并处以3200万韩元罚款。
根据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调查结果,Daebo Magnetic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7月期间,向两家受托企业合计委托制造51件除铁机组成部件。在此过程中,该公司未在受托企业开始作业前,交付明确法定记载事项并由双方签字或署名盖章的书面合同。
具体来看,在50笔交易中,该公司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载有图纸、品名、订购数量和交货日期等部分信息的内容,进行单独订购。其余1笔交易中,公司仅出具了一份未有当事双方签字或署名盖章,且缺少标的物检验方式、分包价款支付方式等法定必要记载事项的“订购单兼合同书”,便让对方开展作业。现行《分包交易公平化法》第3条规定,必须在作业开始前出具载明分包价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文件。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Daebo Magnetic的上述行为损害了通过明确交易条件、预防纠纷的《分包交易公平化法》基本原则,因此在下达防止再犯命令的同时,处以3200万韩元定额罚款。由于难以计算违反书面文件出具义务行为所涉违规金额比例,此案适用了定额罚款。
另一方面,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正制定以提高定额罚款基准金额、合理化处罚标准为核心的罚款公告修订案,推动制度完善。这一举措源于对现行制裁实效有限的认识。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对于未出具书面文件、危及分包交易基本秩序的行为,将严格执法;同时将持续完善制度,确保可处以与违规程度相称的罚款,从而提高对违法行为的遏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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