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商法》修正案首位提案人、经济加研究所代表Lee Yongwoo
“修订《商法》是改变企业决策文化的第一步”
“加强信息披露、提供准确信息,才能恢复信任”
完善《资本市场法》、引入证据开示制度迫在眉睫

编者注一年前,随着以强化股东权利为重点的《商法》修正案实施,韩国资本市场迈出了消除“韩国折价(韩国股市估值偏低)”的第一步。自扩大董事忠实义务以来,过去一年间,旨在强化股东权利、改善企业治理结构的制度改革接连出台。不过,为提高制度实效性,仍有不少课题亟待解决。阿视亚经济值《商法》修正案实施一周年之际,基于对金融投资业界、学界、财界及法律界专家的问卷调查和国内外采访,将通过4篇报道盘点《商法》修正对资本市场带来的影响,并探讨迈向“韩国溢价”时代的课题。

“《商法》修正的下一步是强化信息披露。”


《商法》修正案最初提案人、经济加研究所所长Lee Yongwoo(曾任共同民主党议员)22日在修正《商法》实施一周年前夕,提出“强化信息披露”和“恢复市场信任”是最紧迫的后续任务。他指出,当务之急是营造让投资者能够充分获得企业信息并自主作出判断的市场环境。但随着近期推出“三星电子·SK海力士”单一股票杠杆产品,即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和交易所交易票据后,市场波动性急剧扩大,也有越来越多批评声音认为资本市场改革的势头因此受到动摇。


Lee Yongwoo近日在汝矣岛接受阿视亚经济采访时表示:“如果说修正《商法》是改变企业决策文化的第一步,那么让投资者能够信任企业的核心机制就是信息披露。”他曾在第21届国会首次提出包含董事对股东负有忠实义务的《商法》修正案。在成为国会议员之前,他曾担任韩国投资信托运用总管首席投资官及Kakao Bank首任联席代表,是一名经济专家。


Lee Yongwoo在首尔汝矣岛经济加研究所办公室接受阿视亚经济采访。Kang Jinhyung记者供图

Lee Yongwoo在首尔汝矣岛经济加研究所办公室接受阿视亚经济采访。Kang Jinhyung记者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市场波动性突然扩大” 批评推出杠杆产品

Lee Yongwoo首先指出,修正《商法》实施后过去一年最具意义的变化,是股东权利得到强化,使企业难以轻易侵害普通股东的权益。他还积极评价称,随着以半导体为主的企业业绩改善,原本徘徊在3000点附近的韩国综指大幅上涨。不过,对于近期急剧转变的市场氛围,他表达了强烈担忧。他认为,资本市场改革进程中某一刻落下了“错误的一步”,导致股市波动性急剧上升。


被问及破坏改革势头的错误举措是什么时,Lee Yongwoo反问:“为什么突然批准单一股票杠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上市?”他表示:“不清楚批准的理由。”他指出:“看看如今的市场,波动性过大,令人担心投资者是否还愿意参与。一个好的市场,关键在于可预测性。”他还补充称:“杠杆产品适合专业投资者,不能通过加剧市场波动而走向投机。(金融监管部门以批准上市的理由)谈什么与全球接轨,根本是不懂市场的说法。”


尤其是,Lee Yongwoo提高声调称:“金融委员会为什么要谈汇率?金融监督院的目标是什么?”他认为金融监管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未能发挥应有作用。他批评道:“金融监督院院长现在不该说‘即使躺下来也该阻止’。当时在允许杠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时,核心考虑应是会对消费者保护产生何种影响,而不是汇率。”本次采访在有关部门于16日公布以提高保证金等为核心的杠杆产品补充措施之前进行。当时,Lee Yongwoo担忧措施实效性,称“即便制定对策,也只会停留在强化投资条件、提高保证金的层面”。


Lee Yongwoo于9日在首尔汝矣岛经济加研究所办公室接受阿视亚经济采访。Kang Jinhyung记者供图

Lee Yongwoo于9日在首尔汝矣岛经济加研究所办公室接受阿视亚经济采访。Kang Jinhyung记者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企业治理并不难” 强调市场信任

在此次采访中,Lee Yongwoo反复强调市场信任。他强调《商法》修正的下一步是“信息披露”,也是出于这一背景。他将信息披露定义为投资者与企业之间建立信任的“承诺”,并表示:“企业治理并不复杂,核心归根结底在于向投资者提供多么准确的信息。”他还指出,这类信息披露不应仅停留于形式上的义务,而应聚焦于诚实提供可作为投资判断依据的信息。他称:“行政部门必须最重视信息披露。只要信息披露做得好,投资者便能充分作出判断。若未能遵守,企业必须说明原因,以使投资者信服。若没有这种说明,市场信任必然会崩塌。”

Lee Yongwoo:“杠杆ETF破坏股市改革动能,可预测的市场很重要”[《商法》修订一周年]① View original image

他还指出,《商法》修正后本应跟进完善相关法案和规定,但这一方面仍显不足。Lee Yongwoo表示:“《商法》在经济法中具有宪法般的地位。《商法》改变后,相关部门应共同审视并研究会对其他法律带来何种影响。”他遗憾地称:“本应明确哪些部分存在冲突、哪些规定需要修改,但现在没有这些内容。”具体而言,他提到,除修正《资本市场法》和完善交易所规定外,法务部尽快引入证据开示制度也十分紧迫。


他还主张,修正《商法》并非针对财阀的监管。他解释称:“董事忠实义务不是财阀监管,而是明确权力与责任。这意味着进入董事会后,就必须承担与之相应的责任。”他还以大法院认定在决定最大股东薪酬过程中存在利益冲突的判例为例称:“随着《商法》改变,企业决策正逐项发生变化。《商法》修正的效果,未来将随着企业和投资者行为的改变而逐步显现。”



此外,对于超越消除韩国折价、迈向韩国溢价时代的前提条件,他提出“企业利润的可持续性”。Lee Yongwoo提及三星电子公布第二季度营业利润后股价下跌一事,强调称:“所有人都知道存储芯片行业景气向好,也知道明年仍将保持良好态势。但市场关心的是之后会怎样,关键在于企业利润能够持续多久。”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