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有期徒刑25年→二审改判22年
法院:“考虑到认罪及刑事提存”

一名50多岁女子涉嫌在夫妻争吵过程中杀害身为知名房地产“王牌讲师”的丈夫,二审获减刑。


16日,水原高等法院刑事第三庭(高等法院法官 Cho Hyojeong、Ko Seokbeom、Choi Jiwon)在对因涉嫌杀人罪被起诉的A某进行的二审宣判庭上,撤销了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5年的判决,改判有期徒刑22年。

水原地方法院、水原高等法院全景。韩联社供图

水原地方法院、水原高等法院全景。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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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因涉嫌于2025年2月15日凌晨3时许,在京畿道平泽市一处公寓客厅内,持钝器多次击打躺在地上的丈夫B某头部并将其杀害,而被移送审判。据调查,她当时正遭丈夫要求离婚,因怀疑丈夫出轨而与其激烈争吵,随后一时愤怒实施了犯罪。已知B某曾担任房地产王牌讲师。


A某在一审过程中主张:“丈夫曾持凶器威胁我,我是一时冲动才犯案。”但在二审中,她改变态度,承认了全部罪行。


二审法院指出:“夫妻之间负有相互扶养、协助和保护的义务,但综合犯罪动机、攻击部位和次数等因素,其罪责极为严重。受害人在无辜死亡的过程中所承受的痛苦,以及遗属遭受的巨大精神创伤,均可想而知。”法院还称:“被告直至一审仍否认具有杀人故意并为自己辩解,获释后不久便从本人名下账户取出数亿韩元等,仅顾及自身安危,因此严惩不可避免。”


对于A某一方以案发后直接拨打112报警为由提出的自首减刑主张,法院也未予采纳。法院表示:“虽然向侦查机关报案,但其始终否认具有杀人故意,因此即使假定构成自首,一审未予减刑的判断也是正当的。”



不过,法院就量刑表示:“被告在二审中已全面供认犯罪事实,并表现出悔罪态度;案发时其处于饮用大量酒精后的状态,疑似是在冲动之下实施犯罪。”法院解释减刑理由称:“综合考虑其已为遗属进行一定金额的刑事提存等量刑条件,一审所判刑罚过重,存在不当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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