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悔意……原审量刑反而偏轻”
一审有期徒刑10个月→二审1年2个月
一名涉嫌以“替你支付出租车费”为由试图诱拐未成年人的50多岁男子,在二审中被判处较一审更重的刑罚。
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3-1合议庭(审判长法官 Jang Yunseon、Jo Gyuseol、Yu Hwanwoo)16日撤销了对因涉嫌未遂诱拐未成年人而被羁押起诉的50多岁男子 Kim 的原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2个月。此前,一审判处 Kim 有期徒刑10个月。
二审合议庭未采纳 Kim 一方提出的事实认定错误及法律适用错误主张。合议庭指出:“被告威胁一名十多岁女学生,作出似要殴打对方的举动”,“受害人因本案犯罪遭受了相当大的精神痛苦。”法院还表示:“尽管被告为弥补损失提存了100万韩元,但受害人未予领取;被告至今仍否认犯罪事实,毫无悔意”,“原审量刑反而可谓偏轻。”Kim 在宣判后当庭抗议称“冤枉”。
Kim 因涉嫌于今年3月12日凌晨0时30分许,在首尔市阳川区一处公交车站接近一名素不相识的十多岁女学生,称“我替你支付出租车费”,随后试图与其一同乘坐出租车并实施诱拐,而被羁押起诉。
调查显示,Kim 在出租车内对受害人进行威胁,称“叔叔是个可怕的人”“不老实就挨打”等。其还无视出租车司机询问是否前往警务站的提议,要求下车;此后约8分钟内追随受害人约250米,反复要求“别走那么快”“一起走”。Kim 最终被接到出租车司机报警后赶到现场的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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