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注册、未申报开展教学的培训机构,举报奖励最高将提高至200万韩元。对于超出规定教学费用或违反授课时间规定的培训机构,举报奖励最高提高至100万韩元。
教育部16日表示,已修订包含上述内容的《培训机构设立、运营及课外辅导相关法律》实施细则。修订案自当天零时起立即施行。
根据修订案,对未向教育监注册、申报便开展教学活动的培训机构,举报奖励将由现行的20万韩元提高至最高200万韩元。此外,培训机构及辅导所收取的费用超过其公示、公告、告知或向教育监注册、申报的教学费用,以及违反教育监规定授课时间开展教学活动的,举报奖励将由现行的10万韩元提高至最高100万韩元。
可通过教育部官网“公众参与·民愿”栏目中的“非法私人教育举报中心”进行举报。提高后的举报奖励仅适用于自施行日起提交举报的案件。
举报奖励申请程序也得到改善。此前即使在举报中心提交举报,仍须另行以书面形式申请奖励。自本月起,举报时可同时申请奖励。
教育部次官 Choi Eunok 表示:“此次修订是为激活民间监督功能、有效遏制部分培训机构超额收取教学费用、超出授课时间等违法行为而采取的必要措施。”
教育部对全国5.528万家培训机构及辅导所的教学费用进行检查的结果显示,截至6月底共查处5021起违规案件。涉及停课、举报及移交侦查等行政处罚的案件共计669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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