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经营权争夺的永丰和高丽锌业因“违反会计处理规定”,分别被处以204亿韩元和80多亿韩元罚款。
金融委员会15日在第13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对违反会计处理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永丰、高丽锌业、韩杰LS、名家乳业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未充分履行外部审计程序的审计机构处以罚款。
永丰前首席执行官等4人合计被处以15.115亿韩元罚款,负责审计的大洲会计师事务所被处以10.68亿韩元罚款。高丽锌业首席执行官及负责高管则分别被处以4.879亿韩元和2.753亿韩元罚款,合计7.632亿韩元。
调查显示,永丰在2021年至2024年间少计了冶炼厂周边、林地及冶炼厂下方土壤净化准备负债。此外,其也未恰当反映石浦冶炼厂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
高丽锌业也被查明少计投资资产评估损失,且未将子公司商誉中无法收回的部分确认为减值损失。此外,该公司未提供与子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有关的重要内容等,妨碍了审计机构正常开展外部审计。
此前,金融委员会证券期货委员会已对两家公司采取指定审计机构3年、建议解除高管职务及暂停职务等措施。
此外,金融委员会当天还对韩杰LS处以2.085亿韩元罚款,对其前首席执行官等2人处以4160万韩元罚款。名家乳业及其首席执行官等2人分别被处以3.139亿韩元和3190万韩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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