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三星、韩华、Mirae Asset等8家金融集团
须管理集团层面的资本充足性

Toss成为大型科技金融集团中首个被指定为金融综合企业集团的企业。其从移动便捷转账服务起步,成长为涵盖银行、证券及保险销售业务的综合金融平台,因此将适用金融集团层面的监管与规制。


Toss获指定为首个大型科技金融综合企业集团……资产41.3万亿韩元成“金融巨头” View original image

金融委员会15日召开第13次例行会议,宣布将符合《金融综合企业集团监管法》全部指定条件的三星、韩华、Mirae Asset、Kyobo、现代汽车、DB、Daou Kiwoom、Toss等8家金融集团指定为2026年度金融综合企业集团。


要被指定为金融综合企业集团,须经营存贷款业、保险业及金融投资业中两种以上金融业务,且至少拥有1家获得金融委员会许可、批准或登记的公司。此外,规模最小的金融业务板块资产总额须达到5万亿韩元以上。


随着此次指定,Toss集团成为首个适用《金融综合企业集团监管法》的大型科技企业。以2025年末为准,Toss集团资产总额为41.3万亿韩元,其中主营业务存贷款业为33万亿韩元,非主营业务金融投资业为7.2万亿韩元,满足指定条件。尤其是在股市繁荣推动下,Toss证券的资产规模突破5万亿韩元,成为此次获指定的背景。


金融综合企业集团制度旨在统合管理金融集团内部关联公司之间的风险传导、风险集中、内部交易等集团层面的财务与经营风险。金融委员会自2021年6月该法实施以来,每年均指定金融综合企业集团。


被指定为金融综合企业集团后,须另行管理集团层面的资本充足性,并将资本比率维持在100%以上。金融监管部门每年评估集团层面的额外风险,核定所需资本规模;金融集团则须每3年接受监管部门的风险管理状况评估。


此外,还须定期披露并向金融监管部门报告所有权与治理结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内部交易及风险集中等情况。金额在50亿韩元以上的集团内部交易须经董事会批准;若财务稳健性恶化,则须提交经营改善计划。



金融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预计通过此次指定,金融综合企业集团将形成自主识别并管理集团层面风险的风险管理体系。”该人士还称:“这也将成为逐步加强对大型科技金融集团实施集团层面风险管理与监管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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