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涉嫌违反兵役法的服役管理负责人庭审
约430个应出勤日中累计102日无故缺勤

组合Winner成员Song Mino就涉嫌违反兵役法并被一同起诉的服役管理负责人A某的庭审,以证人身份出庭。

“无故缺勤102日”Song Mino出庭为管理人作证:“都是我的错”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0独任庭法官Seong Jungyu于14日开庭审理涉嫌违反兵役法的A某案第三次庭审,并对Song Mino进行证人询问。


Song Mino当天身穿黑色西装现身法院。面对记者“预计将在今天庭审中就哪些内容作证”等提问,他仅简短表示“对不起”,随后进入法庭。


Song Mino被指控于2023年3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在麻浦区设施管理公团及居民便利设施担任社会服务人员时,在约430个应出勤日中累计102日无故缺勤。Song Mino此前在今年4月举行的首次庭审中承认全部指控事实。检方当时对其求刑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一同被起诉的A某被指明知Song Mino怠于履职,却予以默许,或疏于管理和监督。A某一方一直否认指控,称“没有与Song Mino共谋并参与其中”。


针对A某的庭审仍在进行中,因A某一方申请Song Mino作为证人,其于当天出庭作证。当天,Song Mino一方律师询问其是否曾向服役管理负责人A某告知健康状况,Song Mino回答“有”,并表示“A某平时很担心我的状况”。他还称,在难以出勤时会通过短信通知A某,因健康问题而无法上班。


Song Mino再三主张,A某从未事先指示其可以不出勤,也从未与其共谋擅离服役岗位。律师问道:“被告人是否曾提前说过某些日子可以不出勤,或指示你不要出勤?”Song Mino回答:“没有过。”对于“在本案中是否曾与被告人共谋”的提问,他也回答“没有”;对于“是否曾共同讨论以何种方式擅离服役岗位”,他同样表示“没有”。


Song Mino承认曾与A某一同钓鱼,也曾借钱给对方,但表示“并非出于对价,而是基于私交”,“与擅离服役岗位无关”。他接着陈述:“被告人曾要求我正常出勤,但由于健康问题,我未能响应这一要求。”


对于是否原本打算完成全部服役的问题,他称:“当时很想坚持完成服役,现在对此感到后悔。”


在随后进行的交叉询问中,检方追问,A某是否允许其缺勤,并在事后将服役情况按正常程序处理。Song Mino解释称:“A某非常照顾我的状况。下大雪的日子,我有时也会骑摩托车去上班,他会考虑到这些情况;尤其冬季时,我因抑郁症等原因身体状态不佳。”



不过,他表示:“没有出勤是我的责任。虽然不太清楚审批是如何处理的,但就上下班而言,我认为是我的过错。”法院计划于8月20日下午5时继续开庭,对A某进行被告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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