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滥用职权妨害他人行使权利……暴力犯罪组组长也被追加适用

正在查明“光州女高中生杀人犯”Jang Yungi(23岁)案件初期侦查不力及警方内部勾结疑云的警察厅国家调查本部特别调查团(以下简称特别调查团),已将当时负责指挥该案侦查的指挥层负责人以嫌疑人身份立案。


据警察厅光州光山警察署杀人案真相查明特别调查团14日消息,当时担任光山警察署署长的A警务官及刑事科科长B警正,分别因涉嫌滥用职权妨害他人行使权利被立案。据悉,特别调查团以证人身份传唤二人调查期间,发现二人存在不当介入并试图影响案件处理全过程决策的具体迹象,遂将其转为嫌疑人身份。

11日上午,警察厅国家调查本部特别调查组正在光州警察厅进行搜查扣押。韩联社供图

11日上午,警察厅国家调查本部特别调查组正在光州警察厅进行搜查扣押。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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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还对已因涉嫌隐匿证据等罪名被羁押的时任暴力犯罪组组长C警监,追加适用同样的滥用职权妨害他人行使权利罪嫌。


特别调查团正细致调查这些指挥层人员在Jang Yungi被抓捕、拘留直至移送检方的一系列过程中下达过何种侦查指示。尤其重点查明:尽管在作案车辆内发现极可能被用于绑架女高中生的“扎带”,却未将其列入扣押物的经过;以及对在Jang Yungi住所发现的“受损实体娃娃”未予扣押,默许或放任其被返还给身为现职警察的父亲的经过。


侦查组内部曾提出审查意见,认为应依据Jang Yungi的跟踪骚扰及性侵前科,对其适用“强奸等杀人”罪嫌;但核心争议在于,是否有人无视该意见,转而以量刑相对较轻的一般“杀人”罪嫌将其移送检方的过程中,存在指挥负责人违法施压或协调的介入。


实际上,接手案件并开展补充侦查的检方已以“强奸等杀人”罪嫌起诉Jang Yungi,而Jang Yungi在前一天即13日举行的第二次庭审中承认了全部罪嫌。因此,当时警方侦查指挥层仅凭Jang Yungi“自杀前想拉任何人一起走”的说法,将罪嫌降级处理,其罪嫌认定标准及侦查方向被指存在疏漏的疑云进一步加深。


此外,直指指挥层的检方侦查也在迅速推进。检方10日对光山警察署开展强制侦查,已以涉嫌协助毁灭证据正式立案A警务官和B警正,并于前一天直接传唤调查B警正。



特别调查团在补充调查正被羁押侦查的C调查组组长后,计划最早于即将到来的15日、最迟于16日内将案件移送检方。待调查组组长的人身及侦查资料移交检方后,预计将基于检警侦查协作,查明警方高层与身为现职警察的父亲之间的通话记录分析等内部包庇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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