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业主遭遇高额健康保险费者达17万
还有健康保险费高达原金额77倍的案例
如实申报者反而承受不利待遇

调查发现,个体经营场所的老板若为工作能力出色的员工设定高于自身的薪酬,实际上正面临远超本人收入的“健康保险费重压”。有观点指出,为防止老板故意压低自身薪酬以规避健康保险费而引入的制度,反而造成了施加过度财政负担的监管悖论。


用于帮助理解报道的图片。盖蒂图片库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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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革新党议员 Kim Sunmin 14日从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提交的资料显示,截至2025年,以这种方式被征收健康保险费的个体经营场所负责人达到17.6022万人。


现行《健康保险法施行令》第38条第3项第1号规定,若经营场所中雇主的月收入低于收入最高员工的月收入,则应以该最高收入员工的收入为标准征收健康保险费。这项制度旨在防止老板故意低报自身收入以逃避健康保险费。


优待能干员工,反而多缴数百万韩元健康保险费的矛盾

然而,随着现实经营中为引进优秀人才而给出高于负责人本人薪酬的情况增多,副作用也在扩大。许多老板不得不比按原本收入计算的金额多缴数百万韩元。


以2025年的案例来看,经营保健业的A企业老板原本月收入为2320.61万韩元,据此计算的每月健康保险费约为82.2656万韩元。但由于该经营场所收入最高员工的月收入高达1.40545716亿韩元,老板的健康保险费飙升至450.417万韩元。这一数额适用了2025年度报酬月额保险费上限。


帮助理解报道的图片。Getty Images Bank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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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法律服务业的B企业也是如此,其负责人月收入为1.2772574亿韩元,但因以最高薪员工2.30457675亿韩元的收入为标准,同样需承担450.417万韩元的保险费。保健业C企业负责人的月收入仅为166.6666万韩元,原本只需缴纳5.9083万韩元保险费;但适用最高薪员工9091.4811万韩元的收入后,每月需负担322.293万韩元。


如实申报者遭遇“最高额重压”,未提交者按“平均值征收”形成逆向歧视

该制度更大的漏洞在于,如实申报的经营者反而蒙受损失,而逃避提交资料的不诚信经营者却从中获益,损害了司法公平。根据现行体系,对于根本不向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申报收入资料,或不提交能够证明实际收入的客观税务资料的老板,不是按“最高薪酬”,而是按照该经营场所全体员工的“平均收入”征收保险费。结果是,如实申报收入、积极优待优秀人才的老板承受“最高额重压”,而故意拖延或遗漏提交收入资料的老板却享受“按平均值征收”的好处,由此引发道德风险和逆向歧视。


适用这一规定、按最高报酬月额征费的老板人数,从2023年的22.7936万人增至2024年的23.1726万人,2025年则统计为17.6022万人。相反,因未提交收入资料等而适用平均报酬月额的老板,2023年为7.8093万人,2024年为7.7953万人,2025年为1.8489万人。



Kim 议员指出:“在这种健康保险费征收情况下,从雇主角度看,难免会对向工作能力出色的员工支付高于自身的薪酬感到负担。”他接着强调:“即便雇主的月收入低于员工,也应调整制度结构,使健康保险费能够按照实际收入征收。”他还表示:“只要保健福祉部有意愿,仅修改施行令就能立即解决问题;如有必要,将一并推动修法。”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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