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近日集中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这些企业未向主管机关申报便运行废水排放设施,或未妥善存放废弃物等。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14日表示,为应对雨季,自6月15日至26日的两周内,对道内360家主要废水排放企业开展集中检查,共在18家违反相关法规的企业查获19起违法行为。
主要违法内容包括:▲无许可(未申报)运行废水排放设施9起;▲未申报废水排放设施等启动运行3起;▲废弃物存放不当等其他违法行为7起。
从查获案例看,包括A企业在内的部分企业未取得主管机关许可或未进行申报,便擅自使用排放设施开展生产经营。另有企业新建废水排放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后,未申报启动运行即开展生产;还有企业未按处理标准妥善存放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废弃物,因而被查处。
根据《水环境保护法》,未经许可或未申报而安装、运行废水排放设施的行为,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7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此外,未申报排放设施等启动运行便开展生产的,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未妥善存放废弃物等违反处理标准的行为,则依据《废弃物管理法》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团长Kwon Munju表示:“雨季若疏于管理废水和废弃物,可能对河流及居民生活环境造成直接影响,因此事前预防和现场检查至关重要。对于威胁道民安全及清洁水环境的犯罪,今后也将坚持零容忍原则,严肃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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