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清南道洪城郡征收7月份财产税9060万韩元。<洪城郡政府大楼全景>

忠清南道洪城郡征收7月份财产税9060万韩元。<洪城郡政府大楼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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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清南道洪城郡14日表示,今年7月份房产税(住宅·建筑物)共征收6万2829笔,金额达96.6亿韩元。


受新建公寓入住及新建建筑物等税源增加影响,征收金额较去年增加约4亿韩元(4.3%)。


今年该郡房产税征收情况统计显示,住宅部分为4万9028笔(44亿韩元),建筑物部分为1万3801笔(52.96亿韩元)。


与去年住宅部分40.91亿韩元(4万1240笔)、建筑物部分52亿韩元(1万532笔)相比,征收笔数合计增加1万1057笔,税额合计增加约4亿韩元。


7月份房产税向截至今年6月1日实际拥有住宅、建筑物(含设施物)及船舶的人员征收。


缴纳期限为7月16日至31日,逾期将加征3%的滞纳附加税。



税务科长Kim Myeongho表示:“房产税是用于郡民福利和地区发展的重要自主财源,希望大家遵守缴纳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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