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禁止三星NAND人员跳槽至SK海力士1年半
部分批准竞业禁止临时禁令……"有必要保护国家核心技术"

京畿道利川市SK海力士总部前的信号灯亮起绿灯。韩联社供图

京畿道利川市SK海力士总部前的信号灯亮起绿灯。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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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半导体市场的霸权竞争从技术升级进一步蔓延至围绕核心人才争夺与防止流失的法律诉讼,法院紧急叫停了三星电子NAND闪存设计核心人员跳槽至SK海力士。即便在近期判例普遍广泛认可职业选择自由的趋势下,法院仍认为保护国家核心技术的必要性更为重大。


据法律界14日消息,水原地方法院民事第31庭(审判长法官Shin Woojeong)于本月9日部分批准了三星电子针对前员工A某等2人提出的竞业禁止临时禁令申请。


离职后1年6个月内禁止任职及提供咨询服务……违约每日罚款500万韩元

合议庭裁定,A某等人在离职满1年6个月之前,即截至2027年4月30日,不得在SK海力士及其关联公司任职,或提供咨询等劳务。同时,法院还作出间接强制决定:如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每日须向三星电子支付500万韩元。


两名被申请临时禁令的员工均为曾在三星电子存储器业务部门工作约10至11年的中层管理人员,据悉负责NAND闪存核心设计。经了解,A某等人掌握下一代产品设计方向、开发进度等核心信息;若相关信息流入竞争对手,三星电子的竞争力可能受到严重削弱。两人于2025年10月从三星电子离职后,于2026年2月跳槽至SK海力士。


“离职后两年内不得赴竞争对手任职”条款范围成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点在于,司法机关将在多大程度上认可入职时签订的“离职后两年内不得赴竞争对手任职”约定的效力。通常,法院广泛认可个人职业选择自由,对于企业提出的竞业禁止临时禁令,只有在极为严格的条件下才会有限度地予以接受。但本案合议庭考虑到半导体产业技术安全危机感加剧的特殊性,作出了较为罕见的判断,较大程度采纳了三星电子方面的举证主张。


首尔江南站附近的上班族。韩联社供图

首尔江南站附近的上班族。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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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认定:NAND闪存设计属于国家核心技术;两名员工知悉核心设计信息;三星电子一直将二人作为核心人才进行单独管理。此外,两人在准备进入竞争对手公司期间,以升学等理由向公司隐瞒跳槽事实后离职,这一点也成为对其不利的情节。


技术保护的重要性高于职业选择自由

合议庭表示:“相关技术属于国家核心技术或国家尖端战略技术,因此具有更高的保护价值。若向竞争企业泄露,竞争企业可缩短达到同等技术水平所需的时间,而申请人三星电子则势必遭受相应的竞争力损失。”


合议庭接着裁定:“在半导体相关领域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有必要确立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即使竞业禁止约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债务人的职业选择自由,也不能仅凭这一情况就认定该约定无效。”



不过,对于三星电子主张的两年竞业禁止期限,合议庭认为:“即便认可保护技术的必要性,禁止在竞争企业任职两年,仍可能过度侵害职业选择自由。”因此将期限缩短至1年6个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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