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5日至31日,针对避暑地周边餐厅、肉店餐厅等
虚假标注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款
政府将集中检查利用夏季休假季节,违反五花肉、炸鸡、鸭肉等畜产品原产地标识规定的行为。
国立农产品质量管理院14日表示,考虑到夏季休假季畜产品消费预计增加,将截至本月31日针对全国畜产品销售门店、肉类制造与加工业者、知名避暑(旅游)地周边餐厅及肉店餐厅等,集中开展原产地标识违法行为执法检查。
农管院相关人士说明:“澳大利亚产山羊肉进口量从2021年的1849吨增至2025年的1.076万吨,增长5.8倍;中国生产的熏鸭肉同期也增长3倍。本次检查不仅将重点核查五花肉、炸鸡等消费者在夏季休假期间常购买的热门品类,还将重点检查近年来作为滋补食品和健康食品、进口量不断增加的山羊肉及鸭肉(熏制)是否被冒充为韩国产。”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将外国产品作为韩国产品销售的行为;▲混淆或伪装原产地进行销售的行为;▲餐厅将韩国产肉牛、奶牛肉作为韩国产韩牛销售的行为;▲未标注原产地,或未备置、保管收据及交易明细单等行为。
为提高执法实效,农管院计划动员全国450名网络执法人员,预先监测网上购物平台、电视购物及外卖应用程序等的畜产品销售信息,并在执法现场积极使用可鉴别原产地的检测试剂盒。同时,为促进自主履行标识义务,还将安排消费者及生产者团体的农产品荣誉监督员,对新开餐厅、通信销售企业等同步开展原产地标识指导与宣传活动。
虚假标注原产地的,依据《农水产品原产地标识等相关法律》,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款。未标注原产地的,最高可处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农管院院长Kim Cheol表示:“休假季畜产品消费增加,原产地违法行为也可能随之增多。为使国民能够安心选择食品,我们将加强原产地标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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