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法》等3项施行令立法预告

因腐败、公益举报而使公共机构收入得到恢复时,举报人将可不受金额限制,获得恢复金额30%的奖励金。


国民权益委员会表示,将自14日起就《反腐败与国民权益委员会法》《公益举报人保护法》《公共财政追缴法》等3部法律施行令的部分修订案进行立法预告。现行奖励金制度根据收入恢复金额等奖励对象金额规模,采取4%至30%差别支付方式。随着金额增大,奖励金计算比例反而降低,因此一直有观点指出,与举报人付出的努力相比,补偿并不充分。


世宗政府大楼国民权益委员会。Kim Hyeonmin记者

世宗政府大楼国民权益委员会。Kim Hyeonmin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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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修订案获得通过,将改为不论收入恢复金额规模,一律按30%支付。不过,综合举报内容的准确性、证据材料的可信度以及举报人的贡献度等因素进行减额的标准将维持不变。公平性问题也将得到解决。此前,依据《公益举报人保护法》进行的公益举报,奖励金没有上限;而腐败举报或举报违反《公共财政追缴法》的行为,最多只能领取30亿韩元。此次修订案将废除适用于腐败举报和公共财政违法举报的30亿韩元支付上限。



Lee Myeongsun国民权益委员会反腐败事务副委员长表示:“此次施行令修订的意义在于,完善奖励体系,使为公共利益勇敢举报的国民能够获得与其贡献相称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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