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赔偿10万韩元,店主也提交不予处罚意愿书
检方作出暂缓起诉处分……家属:“将举报负责办案的侦查人员”

两名重度发育障碍人士因在便利店未结账便分食一支价值1500韩元的冰淇淋,被以特殊盗窃嫌疑移送检方,引发过度侦查争议。

釜山镇警察署

釜山镇警察署

View original image

据韩联社13日报道,釜山镇警察署已将包括一名30多岁重度发育障碍人士A某在内的2人,以特殊盗窃嫌疑移送检方。两人被指于上月10日在釜山一家便利店内,未付款便分食一支价值1500韩元的冰淇淋。


两人的父母在事后得知此事后,前往便利店道歉,并赔偿了10万韩元,金额超过冰淇淋价格的60倍。据悉,便利店店主也考虑到两人的情况,表示不希望对其进行处罚。


但警方认为,两人共同拿走并食用冰淇淋的行为,依据刑法构成特殊盗窃,因此将案件移交检方。刑法第331条规定,2人以上合谋盗取他人财物的,按特殊盗窃处罚。


检方接手案件后认为,虽然犯罪事实成立,但考虑到两人均为初犯、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且店主也不希望处罚等因素,作出了暂缓起诉处分。暂缓起诉是指即便嫌疑成立,也会综合考虑作案经过和损害程度等因素,不将案件移送法院审理的处理方式。


家属对此表示反对,称在未考虑残障程度和损失规模等情况下,适用属于严重犯罪的特殊盗窃嫌疑,属于过度侦查。据悉,家属方面计划以滥用职权嫌疑举报负责此案的侦查人员。



警方则表示,从法律上看,案件难以由警方自行终结。一名警方相关人士解释称:“特殊盗窃罪仅规定实刑,因此不属于轻微犯罪审查对象,移送检方并获得暂缓起诉处分已是最佳处理方式。警方在移送检方时,已充分反映嫌疑人为重度残障人士等所有从轻因素。”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