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83.6%为采光、通风不足的结构
"应完善制度,打造以人权为中心的环境"

有观点指出,恶劣的精神医疗机构设施环境使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异化为“关押”,侵害了人的尊严和人身自由。


国家人权委员会13日表示,已建议保健福祉部长官完善有关改善精神医疗机构设施环境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并制定国家层面的改善路线图。委员会首先建议,对全国精神医疗机构设施环境开展全面调查,并制定国家层面的设施环境改善路线图。同时还提出,应在法规中细化保护室规格以及病房采光、通风、卫生、安全设备等标准,并同步推进▲开发以人权为中心的精神病房模式▲为设施改善提供财政支持▲加强保健所的指导和监督等措施。


国家人权委员会调查的精神医疗机构设施中,被评为适当案例的住院室(左)与被评为不适当案例的设施环境。国家人权委员会供图

国家人权委员会调查的精神医疗机构设施中,被评为适当案例的住院室(左)与被评为不适当案例的设施环境。国家人权委员会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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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权委员会去年面向全国精神医疗机构开展的实态调查显示,精神科病房中有83.6%的结构不利于自然采光和通风,5至6人以上多人病房占比达到60.0%。其中,55.4%的保护室未安装窗户,整体治疗环境较为恶劣。


国家人权委员会认为,这类环境问题源于现行设施标准不完善。现行《精神健康促进及精神疾病患者福利服务支持相关法律施行规则》仅规定了每名患者的人均住院室面积、病床间距以及保护室设置数量等内容,对采光、通风、卫生、安全设备等缺乏具体标准。



此外,委员会还指出,《精神健康福利基本计划(2026—2030)》中也未纳入精神医疗机构设施环境改善计划,医院评估的实际效果同样有限。国家人权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期待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推动精神医疗机构设施环境朝着以康复和人权为中心的方向改善,使精神疾病患者能够在更加安全的医疗环境中接受治疗。”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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