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韩商工会议所调查300家企业
透明度虽有提升,但“诉讼恐惧”扩散
每5家中有1家称“并购与投资延迟”
以扩大董事忠实义务等内容为核心的修订版《商法》实施满1年之际,调查显示,韩国国内上市公司中超过八成已调整董事会运营方式,企业经营环境整体也出现了变化。
大韩商工会议所以韩国国内300家上市企业为对象开展的“商法修订1年:经营环境变化与制度落地支持课题调查”显示,84.3%的受访企业表示,《商法》修订后董事会运营方式发生了变化。
具体来看,回答称新设或强化以法务、合规团队为中心的内部审查程序的占47.0%,为最多;其后依次为扩大外部专家咨询占45.7%、详细撰写董事会议事录占43.7%、强化议案事前审查程序占39.7%。
企业在认可《商法》修订积极效果的同时,也认为经营负担有所加重。39.6%的受访企业表示,决策问责性和治理结构透明度提高等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也有22.4%的企业称,合规成本增加和决策延迟等负担加大。
调查还显示,企业对诉讼的担忧也有所上升。53.7%的企业表示,自扩大董事忠实义务实施后,对股东代表诉讼和损害赔偿请求等诉讼的忧虑增加。另有21.7%的企业称,因加强法律审查,曾经历投资或业务重组等重大决策被延迟、暂缓或取消。其中,与新业务和并购等新增投资相关的事项占30.8%,比重最高。
对于将于明年1月实施的电子股东大会义务化、扩大独立董事比例等后续制度,调查显示,相当数量企业仍在推进准备工作。在电子股东大会义务化适用企业中,完成运营体系建设的仅占16.0%;在独立董事比例上调适用企业中,52.8%表示正在推进候选人遴选工作。
企业指出,为推动新的《商法》体系顺利落地,亟需在政策层面作出补充,例如制定有关董事忠实义务的具体指引,并将经营判断原则明确写入法规。
大韩商工会议所调查本部长 Choi Eunrak 表示:“企业一直在调整董事会运营方式,努力遵守制度要求。今后需要制定反映一线案例的具体指引,并提供减轻实务负担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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