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受害者的声音被排除在外……完善现有制度更为可取”

“釜山回旋踢”事件受害者 Kim某对以废除检方补充侦查权为核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提出了反对意见。


釜山回旋踢事件闭路电视画面。韩联社供图

釜山回旋踢事件闭路电视画面。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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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韩联社12日报道,Kim某强调称:“从客观视角重新审视案件的安全装置绝对有其必要。”


此前,Kim某经历的“釜山回旋踢”事件最初被认为是一起“无差别殴打”案件。但通过检方的补充侦查,案件系以性侵为目的实施犯罪的事实才在事后被揭露。此后,法院也因初期侦查不力,在Kim某提起的国家赔偿诉讼中作出原告胜诉判决。


Kim某表示,自己的案件“是一个典型案例,显示出案件实质会因调查人员的意志与执着而发生多大变化”,并称“如果警方从一开始就进行了妥善侦查,我或许能更早恢复损害,也不会如此强烈地感受到生命威胁”。


他还表示:“我想问问(当时负责侦查的警察)难道就不能再多上点心吗?”并称,“如果不是需要我这个受害者亲自站出来的局面,我或许不会像现在这样活在不知道何时会死去的恐惧中。”同时他反问道:“如今现实已经如此,如果连检方的补充侦查功能也消失,犯罪受害者还能去哪里获得再次审视案件的机会?”


此外,Kim某指出:“虽然打着为了受害者的名义,但在检察改革过程中,受害者的意见一次都没有被真正充分听取。”他还称:“如果补充侦查权被废除,没有任何人说明受害者的权利究竟会有哪些变化,又将如何弥补由此造成的损害。”并表示:“相反,最近的检察改革反而让受害者等待审判结果的时间更长,而围绕《刑事诉讼法》修正的讨论,也让人感觉只聚焦于缩短羁押期限、附条件释放以及强化嫌疑人权利等扩大加害者权利的内容。”


他还主张,如果检方存在问题,更可取的方向是建立能够对其进行制衡的制度。Kim某强调称:“废除一个机构本身的职能,可能会打破平衡。”并表示:“与其另起炉灶建立新制度,不如在弥补现有制度不足的同时持续改进,我认为这才是我们社会走向更好方向的道路。”


另一方面,此前“釜山回旋踢事件”发生于2022年5月,地点在釜山釜山镇区西面。起初外界认为,这是加害者 Lee某对正在回家的Kim某实施无差别殴打的案件。警方以重伤害嫌疑移送案件,但检方以杀人未遂嫌疑提起公诉,一审中Lee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然而,在二审过程中确认了该犯罪系强奸杀人未遂的情节。案发现场闭路电视画面、出警警员证词以及受害者当时所穿牛仔裤等被作为关键证据提交。原因在于,在一条难以自行脱落结构的牛仔裤内侧检出了加害者的脱氧核糖核酸。检方将公诉事实从杀人未遂变更为强奸杀人未遂,二审合议庭也认定“被告将受害者作为性暴力犯罪对象实施犯罪”,判定性犯罪指控成立,最终判处有期徒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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