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价又逃税,违规计入人工成本……“助长物价不稳”逃税行为被追缴3195亿韩元
韩国国税厅,去年9月至今年6月结束对114家企业的调查
查出金额7698亿韩元·违法处理33起
食品制造企业A尽管主要原材料国际价格下跌,却利用寡头地位上调产品价格,经营形势良好。经韩国国税厅调查确认,该企业将本应由交易方承担的约300亿韩元派遣员工人工费、从关联法人高价购入原材料的约10亿韩元成本等不当计入费用,被追缴约90亿韩元税款。
综合食品制造企业B利用其在寡头市场中的优势地位,将产品价格上调约5%。调查显示,该企业为进驻销售渠道及维持交易关系,向流通企业支付约200亿韩元的招待性质销售奖励金,并以物流费名义进行变通会计处理。韩国国税厅确认,该企业通过过度支付外包服务费等方式,向关联法人不当转移约150亿韩元利润等,因此追缴约200亿韩元税款。
韩国国税厅12日表示,2025年9月至2026年6月,针对通过过度涨价牟取暴利、却未如实申报所得的垄断及寡头企业、实施串通行为的企业,以及加工食品、农畜水产品、生活必需品和餐饮连锁等领域的114家企业开展税务调查,共追缴3195亿韩元税款。其中,被追缴税额最高的10家企业合计被追缴2480亿韩元,占总额约78%。
据韩国国税厅介绍,某食品饮料制造企业为规避进口配额上限并享受配额关税优惠,以退休员工名义设立的通道企业为幌子进口原材料,并虚假收取税务发票。为此,韩国国税厅追缴相关进项税额抵扣款70亿韩元。对于参与违反税务发票开具义务等涉税违法行为的人员,已作出违法处罚。
某参与公共机构投标串通的企业,被查出违法支出数亿韩元串通手续费,以及将本不属于研发费用税额抵扣对象的非专职研究人员人工费约80亿韩元申报为抵扣项目等,因此被追缴约40亿韩元税款。
作为大型餐饮连锁企业的被调查对象,通过涨价的同时缩减产品容量,即所谓“缩水式通胀”,获得了涨价效果。调查显示,该企业在采购原材料过程中插入关联法人,以高价采购的方式不当转移利润。此外,韩国国税厅确认该企业代付约20亿韩元宣传费以不当扶持关联企业等,逃漏法人所得约700亿韩元,并追缴约200亿韩元税款。
韩国国税厅表示,将配合把稳定物价作为民生首要任务的施政方针,严厉应对不当牟取暴利、加重普通民众经济负担的逃税者。
韩国国税厅相关人士表示:“对于由特定企业占据优势支配地位的垄断及寡头行业、串通行为频发行业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等,将持续开展监测。对于被确认以经济环境为借口过度涨价、同时逃避应缴税款的企业,将立即列为调查对象。”其还称:“在实施调查时,将动用临时保管、追查金融账户等一切可用手段进行彻底核查;一旦发现逃税、虚假开具或收受税务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将依法坚决处理,确保相关人员依照《惩治涉税犯罪法》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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