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低股价”让散户心焦……出头之日会来吗[周末理财]
“PBR 0.8倍法”国会讨论加速
“应关注长期停留在0.8的企业”
这是韩国国内股市长期以来反复出现的一种说法。现行《继承税及赠与税法》以继承开始日或赠与日前后一段时期的平均股价,来评估上市公司的价值。对于即将进行继承或赠与的大股东而言,股价越低,税负就越轻。也正因如此,创始人年事已高或面临接班的企业,长期被怀疑在股东回报方面态度消极。
瞄准这一长期争议的“PBR 0.8倍法”(《继承税及赠与税法》修正案)讨论,近期再次提速。共同民主党议员Lee Soyoung于本月9日公开法案推进情况,并表示计划同时推动将其纳入本月底公布的政府税制改革方案,以及接受国会企划财政委员会审议。
衡量企业被低估程度时,投资者常用的指标是PBR,即市净率。PBR为1倍,意味着市场认可企业价值等同于其净资产;若为0.5倍,则意味着企业仅按一半水平被估值。当然,PBR低并不意味着所有企业都在刻意压低股价。但低股价确实能够降低继承税负担,这一点毋庸置疑。
股价越低税越少的计算方式,将如何改变
Lee Soyoung于2025年5月提出的修正案核心在于:若上市公司的市值低于净资产价值的80%(即PBR低于0.8倍),则在评估企业价值时综合考虑资产价值、收益价值等因素,同时将下限设定为净资产价值的80%。这并不是对税率设下下限,而是对征税所依据的企业价值设下下限。换言之,这是将目前已适用于非上市股票的原则,扩展至被低估的上市公司,因此也被称为“防压股价法”。
若该法实施,大股东的盘算方式将发生变化。在PBR低于0.8时,无论再怎么压低股价,继承税都不会继续减少。既然最终都是按净资产价值的80%征税,那么提高股价、提升所持股票的财产价值,反而会成为更合理的选择。这正符合经济学中的基本原理:人会对制度所塑造的激励作出反应。
韩华投资证券研究员Eom Sujin在10日发布的报告中分析称,对于PBR低于0.8的企业,由于计税标准不再依据股价而是依据净资产价值,因此“随着被继承人或赠与人维持低股价的动机减弱甚至消失,股价将产生被推升至PBR 0.8水平的激励”。
不过,这种激励发挥作用的区间恰好止于PBR 0.8。一旦超过0.8,税额又会重新与股价挂钩。反过来看,0.8将成为新的“基准线”,低PBR企业的股价也可能出现向这一水平靠拢的“拉齐”现象。
当然,市场对该法案的态度并非一边倒地友好。部分观点指出,将低PBR直接等同于“故意低估”的前提本身就过于牵强。比如建筑等景气前景不明朗的行业,或钢铁、化工等重资产行业,PBR在结构上本就偏低,而且也很难区分低股价究竟是外部环境所致,还是管理层行为造成。
也有批评认为,如果因缴纳高于市价评估的税款而被迫处置股份,可能导致经营控制权不稳,同时也违背了税法“有市场价格的资产应按市场价格征税”的原则。
该报告则彻底排除了对法案本身是非曲直的评价,仅将这一法案一旦落地后,大股东与企业行为会如何变化的“效果”作为分析对象。
一项税法就能改变企业行为
Eom Sujin在报告中将该法案的影响描述为“多米诺效应”。具体而言,第一个多米诺骨牌是税法修订,第二个是大股东行为变化,第三个则是企业资本政策变化。对于不再需要压低股价的企业来说,回购库存股、扩大分红、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等股东友好型政策,也就更没有理由回避。
这种效应并不会在税额确定的那一刻就结束。韩国有一项分期缴纳制度,继承税和赠与税最长可分10年至20年缴纳,而在此期间,继承人必须持续筹措纳税资金。报告指出,在韩国,相比需承担较高股息所得税和综合所得税的分红,市场更偏好股票质押贷款或出售部分股权,而这两种方式都在股价越高时越有利。
Eom Sujin表示:“股票质押贷款在放款时点股价越高,可获得的贷款金额就越多;而若此后股价下跌,又存在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因此即便贷款发放后,仍有动力持续积极管理股价。”她还预计,“这种激励将在分期缴纳期间始终维持”。
税法修订还会进一步放大这种激励。对于低PBR企业而言,计税标准可能最多提高数倍,税额也会大幅增加,相应地,分期缴纳期限也很可能被拉长。这意味着,企业管理股价的理由会更强,持续时间也会更久。
“长期低PBR”再叠加接班临近的企业值得关注
那么,在这种条件下,哪些企业更值得关注?Eom Sujin建议,与其关注平时PBR在0.8以上、只是暂时下滑的企业,不如关注那些在没有明显原因的情况下,长期停留在0.8以下的企业。因为这类企业存在大股东刻意抑制股价上涨的可能,一旦修正案通过,股价有望出现有意义的上升。
相反,如果企业属于夕阳产业,数年来高度依赖借款,或存在工厂用地、总部大楼等资产价值未能反映在股价中的明确原因,那么仅靠税法修订,恐怕难以期待其获得重新估值。
若再叠加接班议题,筛选范围将进一步缩小。Eom Sujin列举了以下几类企业:▲最大股东或创始人年事已高,或已长期退出经营一线的企业;▲最大股东子女近期晋升高管或被任命为登记高管的企业;▲最大股东与子女之间持股比例差距较大、仍有大量股份需要移交的企业。报告分析认为,在接班过程中需承担的税负规模越大,对激励变化作出敏感反应的可能性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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