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对韩国实施的《信息通信网法》修正案表示担忧,认为其可能压缩言论自由并加重美国企业负担。对此,韩国政府反驳称,“该法并不包含对国内外企业的差别性因素”。政府方针是继续与美方保持沟通。


外交部牌匾。阿视亚经济供图

外交部牌匾。阿视亚经济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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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外交部官员9日表示,“相关法案是为了应对数字环境变化带来的社会危害,并加强用户保护而推进的”,并作出上述说明。


他接着强调,“修正案尊重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因此我们一直努力向美国等主要利益相关方传达该法案的宗旨和内容。”


该官员表示,“韩美两国此前已商定,在韩美联合说明资料后续磋商中,将加快协商,争取尽早取得实质性成果”,并称“为此,双方计划随时接触或会面”。


近期,围绕Coupang相关事宜,美国国会和行政部门接连提出问题。在此背景下,也有担忧指出,此次修正案的实施可能进一步增加韩美之间在外交与经贸领域的摩擦因素。不过,韩国政府的方针是,通过与美方持续沟通,说明《信息通信网法》的立法宗旨和内容,并加以管控。该官员表示,“在该法案实施过程中,将与美方开展必要沟通。”


美国国务院8日(当地时间)以发言人名义发表声明,就韩国实施的《信息通信网法》修正案表示,“对其可能导致过度内容监管并损害言论自由一事,抱有严重关切。”


美国国务院表示,“韩国不应对美国企业施加过重负担,也不应将法律实施作为要求对言论自由进行审查的手段”,并称期待与美国科技企业持续展开对话。



本月7日实施的《信息通信网法》修正案,核心内容包括对网络虚假、操纵信息传播处以惩罚性赔偿和罚款等。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此前已将总计9家企业指定并通报为受监管的大型信息通信服务提供商,其中包括日均用户数超过100万人的5家韩国本土企业——Naver、Kakao、AXZ、Nate、Dcinside,以及4家海外企业——谷歌、Meta、X、TikTok。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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