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与信息保护部门后连警方也介入……Kakao Pay恐遭“三重制裁”,忧营业萎缩
是否违反《信用信息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电子金融交易法》成争议焦点
监管部门称“并非信息委托,而是向第三方提供”……若这一法理被贯彻
客户同意及内部控制升级负担加重,新业务可能受阻
继金融监管部门和信息保护主管部门之后,连警方也就Coupang Pay客户信息疑似外流海外一事展开强制调查,市场对整个金融科技行业的经营活动和新业务推进可能因此受挫的担忧正在加剧。原因在于,尽管法律上存在可基于业务委托目的处理信用信息的依据,但多个机构仍持续以类似逻辑向Coupang Pay施压。业界指出,过高的内部控制成本负担可能引发削弱企业增长动能的恶性循环。
主管部门·警方·法院称“向第三方提供” vs Coupang Pay称“业务委托”
据金融科技行业10日消息,京畿南部警察厅反腐败·经济犯罪调查队于本月6日至7日两天,对位于京畿道城南市的Coupang Pay总部进行了强制搜查。业界部分观点指出,在金融监管部门和信息保护主管部门之后,连调查机关也以同一法理向企业施压,做法过度。
目前已作出的制裁力度也相当大。Coupang Pay已被金融委员会处以机构警告,并被罚款129.76亿韩元、罚金4800万韩元;同时还被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下达整改命令,并处以59.68亿韩元罚款。
主管部门、警方和法院判断的核心,在于Coupang Pay是否违反《信用信息法》第32条、《电子金融交易法》第21条、《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等规定。这些机构认为,Coupang Pay在未取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向作为第三方的海外企业提供信息,同时也未充分履行包括委托公示在内的信息委托相关内部控制建设义务。
这与Coupang Pay作为抗辩逻辑提出的法规例外条款正面冲突。Coupang Pay主张,根据《信用信息法》第17条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6条等规定,在业务执行过程中进行的信用信息委托,按现行法律应被认定为合法行为。
Coupang Pay于上月11日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提起的行政诉讼一审中败诉后,已进入上诉程序。据悉,辩论日期等具体日程尚未确定。
“以类似逻辑实施三重制裁过度”……各方关注诉讼长期化可能性
业界正关注警方将Coupang Pay高管及员工等立案为嫌疑人,并适用违反《信用信息法》和《电子金融交易法》嫌疑这一点。因为警方的判断和法理,与金融委员会、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以及首尔行政法院的逻辑基本一致。然而,业界主张,这种判断可能带来相互矛盾的结果,即事实上使现有允许信息委托行为的法律条款形同虚设。
一名业界相关人士表示:“据我所知,警方调查议题中,除金融监管部门和信息保护主管部门此前已提出问题的信息委托·受托及围绕向第三方提供信息的法理争议外,并无新的争点。”他还称,“针对同一信息外泄事件,多个机构几乎以相同逻辑实施三重制裁,明显过度。业界甚至出现不满声音,认为是否连基于信息委托的营业系统本身都必须改变。”
金融科技增长动能减弱……担忧监管强化成为现实
业界担忧,如果大型金融科技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硬碰硬”的对峙局面持续,今后围绕信息委托业务和内部控制的监管可能进一步收紧。
首先,有观点认为新业务推进可能受阻。在与技术实力较强的外部企业合作推进稳定币等新业务的过程中,若受托外部企业将所委托的信息用于其自有独立模型,企业面临数百亿韩元级别罚款和整改命令等重处罚的风险可能上升。
也有观点指出,低效的决策流程可能增多,数据利用范围也可能收缩。比如,即便是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进行信用评估或资产管理服务等正常经营活动,企业也可能因担心主管部门将其解释为“向第三方提供信息”,而不得不引入额外同意程序,或自行缩小数据使用范围。
此外,创新服务推出延迟这一副作用也在预期之中。若新服务上线过程中法律审查周期拉长、内部控制成本激增,整体创新服务的推出速度可能放缓。
另一名业界相关人士表示:“行业内不乏连MyData业务最低注册资本要求5亿韩元都难以满足的小型企业。如果将与第三方,尤其是海外企业签订IT相关委托合同这一行为本身都视为问题,那么新业务动能可能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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