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的并非录音原始文件而是副本
成为被害人的“致命弱点”

经确认,警方在证据 확보方面的漏洞,险些在庭审中成为致命弱点。警方没有直接提取被害人手机中的录音文件原件,只移交了副本,被告则在庭审中抓住这一点主张“没有原件的录音文件不可信”。这起险些陷入迷局的案件,最终在检方通过数字取证等补充侦查后,才勉强以有罪判决收场。

水原地方法院、水原高等法院全景。韩联社供图

水原地方法院、水原高等法院全景。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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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阿视亚经济9日综合采访,水原地方法院刑事第12部(审判长 Park Geonchang)于上月25日,以准强制猥亵性交罪判处30多岁男子A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当庭收监。A某被控于2024年6月通过聊天应用首次结识30多岁女性B某后,在B某住处饮酒,并趁B某酩酊大醉之际实施类似强奸行为。


A某在庭审中否认指控。争议焦点是一段录音文件,内容为案发后不久A某向B某道歉,并带有承认犯罪之意的对话。当时经办警员并未直接收取B某手机中的原始文件,而是通过侦查机关公务手机接收转发后,将其作为证据提交。此后,因B某更换手机,原始文件已无法再行提交。


A某一方在庭审过程中质疑该录音文件属于副本。其主张是,文件在传输过程中发生了所谓“转码”,导致扩展名改变、频率波段缩窄,因此无法确认是否经过编辑,也不能认定其与原件同一。警方未 확보原始文件的漏洞,实际上被用作被告的抗辩逻辑。


检方则追加委托韩国大检察厅国家数字取证中心全称为 National Digital Forensic Center 的音频分析室进行鉴定,展开反驳。大检察厅分析人员提出意见称,即便频率波段等发生变化,若存在编辑情况,也应能在保存文件中确认相关痕迹,但在该文件中未发现伪造、篡改痕迹。检方还提交了关于鉴定结果的意见书,以反驳A某一方的主张。


此外,检方还通过对经办警员进行证人询问,证明了录音文件被提交、保存并形成证据的路径。法院据此采纳了检方主张,并对A某判处实刑。



法律界评价称,此案显示出,侦查初期证据 확보不充分,可能在庭审阶段演变为致命的证据空白。鉴于警方阶段的细小疏漏也可能动摇对被害人的保护及对案件实体真相的查明,因此有观点指出,在案件移送后,有必要重新检查案卷,并建立能够填补空白的外部补充机制。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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