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犯罪损失先由郡预算填补
预备费宗旨与管理监督不力引争议

庆尚南道居昌郡因北上面负责会计的公务员挪用约14亿韩元,导致民间签约企业未能收到款项,现优先向相关企业支付约3.4亿韩元预备费,围绕预备费执行是否妥当的争议仍在持续。


郡政府虽解释称,这是为防止受害企业陷入经营困难而采取的紧急措施,但对于因公务员侵占行为造成的损失,优先以郡预算进行填补是否符合预备费制度宗旨,正引发多种意见。


[图片供图=居昌郡]居昌郡因北上面负责会计的公务员涉嫌侵吞14亿韩元,导致民间签约企业未能收到款项,现优先动用约3.4亿韩元预备费支付相关款项,围绕预备费执行是否妥当的争议仍在持续。

[图片供图=居昌郡]居昌郡因北上面负责会计的公务员涉嫌侵吞14亿韩元,导致民间签约企业未能收到款项,现优先动用约3.4亿韩元预备费支付相关款项,围绕预备费执行是否妥当的争议仍在持续。

View original image

据郡政府介绍,北上面负责会计的公务员A某在约1年6个月内,分150余次侵吞官供材料款等,涉嫌挪用约14亿韩元,已被开除,目前正在接受刑事审判。


在此过程中,正常履行工程、服务及物资合同却未收到款项的企业,其未支付金额合计约4亿韩元。


郡政府已从预备费中优先拨付约3.4亿韩元,用于向受害企业支付款项;该金额为扣除已 확보的7000万韩元偿还金和6000万韩元财政保证保险赔付款后的不足部分。


郡政府表示,此次预备费执行依据《地方自治法》第144条和《地方财政法》第43条,认定属于难以预见的预算外支出,在经郡守审批后予以执行,并将依据相关法令向郡议会履行事后报告及批准程序。


郡政府解释称,由于公务员侵占行为导致正常履约企业无法收到款项,担忧其出现经营困难,因此这是为尽量减少损失而采取的不得已措施。


但也有观点指出,预备费制度本是为应对难以预见的紧急财政需求而设,因此将其用于优先填补因公务员侵占及内部控制失灵造成的损失,是否符合制度宗旨,仍有必要加以审视。


在此次事件中,负责会计的公务员在约1年6个月内反复实施150余次侵占,而内部审批、会计检查及审计过程中均未能发现问题,这一点也被指暴露出管理监督不力。


居昌郡表示,正对相关公务员推进纪律处分程序,今后还将根据刑事审判结果,向涉案公务员行使追偿权,以回收已执行的预备费金额。


不过,鉴于被告人的财产状况等因素,实际回收规模可能有所不同,因此能否全额追回目前仍不确定。


此次事件同时引发了多重问题,包括应迅速保护受害企业的行政必要性、将预备费用于公务员犯罪造成损失是否妥当的财政运用合理性,以及未能阻止长期侵占行为的内部控制体系责任。



有意见指出,除预备费执行的法律依据外,还需通过郡议会决算批准程序及审计机关审查,对预备费使用的合理性、管理监督责任以及防止再发对策等进行充分检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