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调特委会一致呼吁加强选管会审计……对修宪与提前投票存分歧
选举管理委员会国政调查特别委员会专家座谈会
一致认同强化选举管理委员会问责性
围绕修宪与提前投票制度改革赞成与反对意见对立
国会“6·3地方选举选票短缺事态真相查明及选举管理委员会改革国政调查特别委员会”8日举行专家座谈会,与会者一致认为,为提高选举管理委员会的问责性,有必要强化独立审计体系。不过,围绕为改革选举管理委员会是否需要修宪,以及是否调整提前投票制度,意见出现分歧。
国政调查特别委员会当天在国会召开专家座谈会,讨论选举管理委员会组织改组和投票、计票制度改进方案等。朝野推荐的专家一致认为,为防止选票短缺事态再次发生,必须提高选举管理委员会的责任性并强化监督体系。
部分专家提出,应将修宪作为选举管理委员会改革的根本解决方案,并对中央选举管理委员推荐结构及以法官为主的委员构成等进行调整。
Im Jibong西江大学法学专门研究生院教授表示:“选举管理委员会改革最根本的方案是修宪。”他还称:“如果进行修宪,就应删除赋予大法院院长对3名中央选举管理委员提名权的规定。”并补充称:“在作为独立宪法机构的选举管理委员会构成中,由另一任命职位的大法院院长介入的现行结构,有必要重新审视。”
也有意见认为,应新设针对选举管理委员会的独立监督机构,或强化审计功能。不过,对于扩大审计院对选举管理委员会履职监察权限的方案,也有谨慎看法被提出。
Cha Jina高丽大学法学专门研究生院教授表示:“虽然也在讨论通过单项修宪扩大审计院对选举管理委员会履职监察的方案,但这存在违宪可能。”她还称:“审计院不能对作为独立宪法机构的选举管理委员会拥有履职监察权。”
她接着表示:“即便将审计院划归国会所属,国会本身也是选举当事方,因此其独立性也可能受损。”并补充称:“如果希望通过审计院实施审计,唯一的解决方案就是将审计院本身改组为独立机构。”
Ha Sang-eung西江大学政治外交学系教授指出,此次事态的根本原因在于以非常任为主的选举管理委员会运行结构。根据现行法律,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其中常任委员仅1人,其余8人均为非常任委员。
Ha教授表示:“为强化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的责任性,应将委员长改为常驻全职,并将常任委员扩大至3人。”他还称:“应加强对负责投票、计票工作的地方公务员的培训,并建立适当的补偿体系。”
Jeong Taeho庆熙大学法学专门研究生院名誉教授表示:“此次事态并非纪律松懈,而是暴露出危机管理能力不足的案例。”他主张,应将与事务处相分离的独立审计机构法制化,并组建以外部专家为主的审计组织。
Kim Hyunsook创新政策研究院研究委员也表示,应将选举管理委员会审计机构法制化为独立表决机构,并将IT、数据、物流专家纳入委员会构成,以提高组织专业性。
当天座谈会上,围绕提前投票制度的赞成与反对意见也针锋相对。Yoon Sang-hyeon国政调查特别委员会委员长指出:“国会议员选举和地方选举的正式竞选期为13天,而提前投票提前4至5天实施,这对政治新人存在不利一面。”Cha教授也提出,如果在提前投票后出现候选人退选或单一化等情况,选民意志可能无法得到充分反映。
不过,市民活动家Ryu Jongryeol表示:“如果废除提前投票,参政权反而可能像不在籍投票时期那样受到很大限制。”主张维持该制度。Jeong教授也表示:“提前投票制度是将普选原则落到实处的民主成果。”反对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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