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于5月7日刊发了上述标题的报道,内容称,庆南教师工会表示,道内某小学一名特殊教育对象学生的家长在6年间监视课堂并举报教师等,侵犯了教师权利,并敦促教育部门采取刑事举报等严正应对措施。
对此,该家长表示:“这是第一次举报虐待儿童,此前一直努力与学校维持合作关系,报道中提到的常驻教室一事,也是因学生在初期适应学校过程中出现问题,按照校方要求临时采取的措施。”
此外,其还表示:“并不存在就教师与学生之间不当身体接触相关问题,为学生行为进行正当化辩解的事实。”
此报道系根据言论仲裁委员会调解结果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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