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及小微经营主体提前偿付
依据《债务人回生法》提出要求
电影人联合会敦促Megabox Joongang制定未支付结算款保护方案。该组织于7日发表声明,要求对中小及小微经营主体进行提前偿付,并实施差别化对待。
他们援引《债务人回生法》中的相关条款称,只要获得法院许可,即便在回生计划获批前也可以进行偿付。联合会还强调,被归类为公益债权的6月15日至30日结算款以及7月以后的结算款,也应与回生债权分开管理,避免混同,并按照既定结算周期支付。
此前,Megabox Joongang已通过公文通知各发行公司,将截至6月14日产生的未支付债权归类为回生债权,今后将根据回生计划进行偿付。其还说明,6月1日至14日的结算款为回生债权,15日至30日的结算款为公益债权,并要求据此开具税务发票。
电影人联合会指出,这笔结算款并非仅关系到发行公司。其解释称,这属于贯穿制作公司、投资方、后期制作企业及工作人员费用的电影产业循环资金,若长期被占压,中小制作及发行公司以及独立、艺术电影发行公司都将受到冲击。此外,Megabox委托放映经营者也正遭遇经由总部进行销售结算的延迟问题。
因此,该联合会还敦促文化体育观光部和电影振兴委员会,为受损企业提供法律、会计咨询支持,研究确保流动性的方案,并完善结算款保护制度。
电影人联合会是由韩国电影制作家协会、韩国电影导演工会、韩国编剧工会、韩国独立电影协会、全国电影产业劳动组合等15个电影团体组成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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