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起文化费所得税抵扣扩大适用
健身房销售额增至4.5倍,游泳馆增至3.5倍

文化费所得税抵扣适用范围扩大至体育设施后,健身房和游泳馆销售额激增,生活体育基础显著扩大。


文化体育观光部8日表示,“文化费所得税抵扣扩大至体育设施”政策实施后,随着参与生活体育的人数增加,健身房、健身中心等体能训练场所营业额约增至4.5倍,游泳馆营业额增至3.5倍。

文化费所得税抵扣扩大至体育设施,拓宽生活体育基础 View original image

“文化费所得税抵扣扩大至体育设施”政策规定,年工资总额不超过7000万韩元的劳动者,在已登记可享受所得税抵扣的体育设施中支出的使用费可按100%抵扣,课程培训费可按50%抵扣。该制度自去年7月1日起实施。适用设施包括体能训练场所、游泳馆、综合体育设施及公共体育设施等。


为确认政策引入效果,文化体育观光部以登记参加文化费所得税抵扣制度经营者的4家银行卡公司支付数据,以及信用评价公司的去标识化整合数据为基础,对制度实施前后的刷卡销售额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比较。结果显示,制度实施后,体育设施经营者的刷卡销售额、使用人数及人均刷卡金额均大幅增加。


健身房和健身中心等体能训练场所的刷卡销售额,从去年上半年的181.9亿韩元增至下半年的827.3亿韩元,约增长4.5倍(354.7%)。同期,游泳馆刷卡销售额也从51.1亿韩元增至179.2亿韩元,激增至3.5倍(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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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训练场所使用人数也从去年上半年的35.7万人增至下半年的66.1万人,增长85%。游泳馆使用人数也从31.1万人增至49.3万人,增长58.7%。同期,人均刷卡金额方面,体能训练场所增长144.5%,游泳馆增长120.8%。


文化体育观光部解释称,刷卡销售额和使用人数从制度实施时点即去年7月起开始增加,并一直维持高位至年末,显示制度实施后体育设施消费持续扩大。



文化体育观光部第二次官 Kim Daehyeon 表示:“扩大体育设施使用费所得税抵扣,是一项在激活体育产业和促进国民参与休闲活动层面获得广泛支持的举措。”他还称:“今后,文化体育观光部也将更加积极、更加注重实效地运营相关制度,让国民在日常生活中切实感受到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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