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即使下次庭审日期缺席也将继续审理”
适用《有关促进诉讼等的特别法》
“釜山回旋踢”案件加害人在因涉嫌报复恐吓受害人而被追加起诉的二审中接连缺席,其原因已被公开。
釜山高等法院刑事第二庭(审判长 Park Unsam)7日公开了回旋踢案件加害人A某向合议庭提交的缺席理由。
A某在5月27日举行的二审开庭日期缺席时提交的事由书中写道“因健康原因无法出庭”;而在本月1日再次缺席开庭时,则据悉以“对国选辩护人不满”为由。因此,由于A某未出庭,审理延期至22日。
合议庭认为,A某所称的缺席理由整体上不属于正当理由。据此,法院方面表示,已向A某传达,即便其再次缺席,也将继续推进审理。
自本月起,法院为防止被告人以缺席方式拖延审判,正在适用修订后的《有关促进诉讼等的特别法》。根据该特别法,被告人在至少出庭1次后,如无正当理由缺席,法院可在其未作陈述的情况下继续审理,但该规定仅适用于一审。
法律界一名相关人士表示:“如果修法能以适用于二审的方式进行,回旋踢案件二审合议庭本来也能更好地应对,令人感到遗憾。”
A某因于2022年5月在釜山釜山镇区西面一处办公住宅共同门厅尾随一名下班回家的女性,并以实施性侵为目的,用回旋踢击打其头部实施殴打,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已确定,现正在服刑中。
此后,A某又因在服刑期间向同监舍服刑人员提及受害人住址等并作出报复性言论等嫌疑,被追加起诉。此外,他还被指控向前女友寄送恐吓信,以及强迫同房服刑人员夹带会见购买物品入内。
一审于今年2月对A某追加判处有期徒刑1年。当时合议庭指出:“被告人因实施威胁受害人生命的重大犯罪而被收监,入狱后仍不反省,甚至进一步实施追加犯罪,受害人也因此案再次承受痛苦。”并称其犯罪性质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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