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应保留补充侦查权
每10人中有7人持此看法
据悉,倾向进步的律师团体“民主社会律师会”中,多数会员认为应保留检察官的补充侦查权。
“民主社会律师会”7日表示,其于上月30日至本月3日面向403名会员开展的“关于刑事诉讼法修订方案的意见调查”结果显示,认为应全面废除检察官补充侦查权的受访者占31.3%(126人)。
45.9%的受访者提出“部分保留”,21.1%提出“全面保留”的意见。也就是说,约67%认为有必要保留部分或全部补充侦查权。
对于若全面废除补充侦查权时所需的制度完善措施,选择“应强化补充侦查要求制度实效性”的受访者最多,占78.3%(可多选)。认为有必要改善重新侦查请求制度的占58.7%,认为应强化侦查审议委员会的占47.2%。若承认补充侦查权,认为应禁止强制侦查、仅允许任意侦查的意见占35.1%;64.9%则回答称,也应允许进行强制侦查。
关于全案移送制度,除“有必要部分引入”占23.8%、“应完全恢复”占23.6%外,还有“附条件全案移送制度”等意见,占6.7%。反对全案移送、认为“应维持现行制度”的意见占43.2%。
“民主社会律师会”表示:“关于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尽管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激烈讨论与争论,但在部分争点上仍未能形成统一立场。”因此,该团体未就个别争点表明单一立场,而是公开了此次问卷结果。
不过,该团体同时表明,刑事诉讼法修订不应基于政治利害关系或围绕过往错误的争议而推进。“民主社会律师会”指出:“围绕检方补充侦查权和全案移送制度的争点,必须仅从实现司法正义的角度进行深入讨论。”
对于国会,“民主社会律师会”强调:“必须明确牢记,这一制度设计的目的并非权力机关之间的角力。”并呼吁称,“应构建一个框架,使(重大犯罪侦查厅、公诉厅)两个机构与现有警方、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之间能够相互制衡、实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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