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前资产冻结件数5年间增至4倍
法务部不管理追缴率与追缴额
政企协作与侦查基础设施建设刻不容缓

“具备可独立管理的可能性、可交易性以及对经济价值进行实质性支配可能性等特征的电子性标识,比特币属于法院或侦查机关可予查封、扣押的对象。此外,在符合法定要件的情况下,也可能成为没收对象。”(2025年12月11日,韩国大法院)


[独家]加密资产犯罪超3000起……连代币追缴都没有统计[代币无法地带]③ View original image

“被告人侵占了约220亿韩元这一巨额资金,并已将其转换、处分为与加密资产类似、事实上无法追踪的形态。要追踪并发现被隐匿的犯罪收益,看上去并不现实。受害公司已在侦查阶段请求追缴保全,而赔偿命令申请因被告返还了部分侵占款而被驳回,因此不适合作为权利救济手段。民事诉讼方面,由于长期累积的经济打击和经营困难,公司正面临财务危机,已无充足时间通过该途径谋求损害恢复。”(2026年2月12日,大田地方法院)


韩国大法院虽已提出以对加密资产的实质支配力为依据,可以实施查封、扣押和没收的法理,但追踪基础设施和事后管理仍显不足。用于暂时冻结犯罪资金的保全措施逐年增加,但司法当局连用于追踪实际追缴情况的管理统计都尚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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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7月8日尹建永共同民主党议员办公室从警察厅提交的资料显示,以加密资产为媒介的非法犯罪检举数量今年1至5月共计1258起。按类型划分,变相吸收存款和传销4起,交易所违法行为59起,包括侵占、渎职、诈骗、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其他诈骗等1195起。其中,交易所违法行为仅今年1至5月就已大幅超过去年全年(4起)。按年度看,检举数量呈增长趋势,2021年为235起,2022年108起,2023年257起,2024年482起,2025年3373起。


警方在犯罪团伙转移资金前临时予以冻结的起诉前没收、追缴保全案件分别为:2021年858起(8351亿韩元)、2022年1204起(4389亿韩元)、2023年1829起(5060亿韩元)、2024年2963起(1.2684万亿韩元)、去年3400起(8500亿韩元)、今年1至5月1596起(1244亿韩元)。


按年度统计的加密资产犯罪损失金额和受害人数分别为:2021年3.1282万亿韩元、8891人;2022年1.0192万亿韩元、3407人;2023年1.0415万亿韩元、4377人;2024年1.1109万亿韩元、8206人;去年4430亿韩元、4058人;今年1至5月236亿韩元、2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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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犯罪初期保全申请大量涌入形成对比的是,后续管理体系实际上几乎处于不设防状态。法务部表示,并未对加密资产等特定财产类型的犯罪收益追缴保全现状进行单独分类或管理。原因在于,单笔保全措施中往往混杂多种类型财产,难以具体测算加密资产所占规模。


此外,在利用加密资产实施诈骗等犯罪案件判决确定后,实际执行的最终追缴资产总额、相对于损失金额的实际追缴率等核心统计,也完全没有编制和管理。也就是说,侦查机关在临时冻结犯罪资金方面虽然不断提速,但在最终生效判决之后,加密资产究竟追缴了多少、又有多少返还给受害公司或投资者,国家层面却几乎不存在可供追踪的实质性统计和监测网络。


业内指出,侦查机关存在结构性局限。一名要求匿名的加密资产业内人士表示:“在资产冻结阶段,境内外交易所通常会提供协助,但若要推进到追缴和没收,由于司法程序拉长,执行起来就很困难。”其称,警方展开侦查时,资金往往已经流向海外交易所,若无交易所配合便无法追踪。该人士还解释称:“加密资产犯罪的黄金时间只有24小时,但一线警察署缺乏追踪人力,在案件移交至市道警察厅侦办的过程中,工作就会积压。再加上环境本身不利于形成专业侦查能力,也完全没有制度性的激励补偿来推动这项工作。”


专家强调,推进政企协作和建设侦查基础设施已刻不容缓。Kim Youngseok、Bonanza Factory代表表示:“如果一线警察署接到语音诈骗报案时,能够像核查银行账号一样,立即确认是否存在加密资产钱包,就能实现快速应对。”他还称,“也需要设立法律条款,支持加密资产情报企业与海外交易所之间的合作。”



也有观点指出,必须同步推进法律修订。Jo Jaewoo、Hansung University社会科学部教授表示:“数字资产基本法案中并没有关于没收、查封和扣押的条款,追缴或保全等司法措施应在单独法案中加以规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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