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政治批评和讽刺也不行吗?”……解读《信息通信网法》修订引发的误解
平台可采取删除、屏蔽、暂停账号等措施
旨在应对网络虚假操纵信息的修订版《信息通信网法》自7日起施行,政界与用户之间围绕保障表达自由的争议正在加剧。政府解释称,新制度并不将单纯表达意见或批评纳入监管对象,但由于仇恨表达的判定标准可能并不明确,因此引发担忧。尤其是,若反复传播虚假操纵信息并对他人造成损害,可能进一步承担罚款和损害赔偿责任,因此也有观点担心网络活动可能因此萎缩。以下根据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的说明,对用户可能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整理。
-政治批评或讽刺也会被作为仇恨表达加以监管吗。
▲不会。法律所规制的对象,仅限于针对特定个人或群体直接煽动暴力或歧视,或严重助长仇恨情绪、显著损害人的尊严的信息。个别帖子是否属于仇恨表达,不仅要看表达内容,还会综合考虑撰写经过、语境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判断,因此并非仅因有人感到不快,就会被认定为仇恨表达。
发现虚假操纵信息后该怎么办。
▲任何人都可以向平台运营商举报。举报时需提交帖子链接等具体位置、举报理由、证明材料,以及举报人的联系方式和姓名等信息。
-收到仇恨表达举报的大型信息通信服务提供者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提供者如判断被举报信息属于其自主运营政策规定的仇恨表达,可采取删除、屏蔽、限制展示、暂停账号等必要措施。采取措施后,应将结果及理由通知举报人和信息发布者,信息发布者可以提出异议申请。
Jang Donghyeok出席6日在国会举行的国民力量党最高委员会议。Jang代表表示,为了说明修订后《信息通信网法》的不当之处,他佩戴了黑色口罩。2026.7.6 Kim Hyeonmin记者
View original image-如果平台不采取必要措施,会怎样。
▲如果大型信息通信服务提供者未履行对仇恨表达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的义务,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可下达整改命令。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整改命令的,可能依据《信息通信网法》成为刑事处罚对象。
-是否属于仇恨表达,由谁来判断。
▲提供者可依据自主运营政策,优先判断是否对相关信息采取措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可依据《信息通信网法》和《信息通信审议规定》,审议相关信息是否属于仇恨表达,并可提出删除、屏蔽等整改要求。
-如果一名拥有15万订阅者的YouTuber反复发布虚假操纵信息,会被处以罚款吗。
▲会。若某人在信息传播当时之前连续3个月内,已至少3次发布信息并通过广告等方式获取收益,且将法院已认定为违法、虚假操纵信息的内容,在信息通信网络上重复传播2次以上,则可被处以最高10亿韩元罚款。
-如果有人在YouTube或Naver等平台上传虚假操纵信息,平台也会成为加重损害赔偿对象吗。
▲加重损害赔偿对象是信息发布者,提供信息通信服务的大型信息通信服务提供者不属于加重损害赔偿对象。
-如果报社运营的YouTube、Instagram、Facebook账号上发布的帖子被认定为虚假操纵信息,媒体机构也要承担责任吗。
▲是的。不过,依据《公益举报人保护法》涉及侵害公益行为的信息、与《禁止不正当请托与收受财物法》所禁止行为相关的信息,以及被认定为与公共利益关注事项相关的信息等,为公共福祉等公共利益而发布的信息,不属于损害赔偿和加重损害赔偿对象。此外,大型信息通信服务提供者不得对媒体机构、互联网新闻服务运营商和互联网多媒体广播运营商采取删除、屏蔽、暂停账号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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