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还有酒驾被判缓刑前科
一名30多岁的公司职员凌晨饮酒至深夜后,因宿醉状态下在上班途中驾车,被判处罚金。
据韩联社5日报道,蔚山地方法院刑事第三独任庭庭长法官 Lee Jaewook 当天以违反《道路交通法》罪,判处被起诉的30多岁A某罚金2000万韩元。
A某于今年2月某天早晨在血液酒精浓度0.051%的状态下驾驶约18公里,后在庆尚南道梁山一处道路上被查获酒驾。据了解,A某当天凌晨3时前一直饮酒,随后睡觉,早晨上班途中再次驾车。
检方称,A某过去曾因酒驾等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却再次酒后驾驶,因此求处实刑。
不过,法院考虑到其属于宿醉驾驶,且血液酒精浓度处于吊销驾照标准以下、暂扣驾照标准区间,即0.03%以上至0.08%以下等因素。法院表示:“为防止再犯,本应判处实刑,但考虑到被告人正在反省,血液酒精浓度相对不高,且系凌晨饮酒后于早晨被查获等情况”,并说明了量刑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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