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发育障碍人士的易懂起诉书”
大检察厅去年下发250页资料
一线以“工作负担”为由冷遇
识字理解能力较弱的智力障碍被告人
在行使辩护权时面临困难
未能获得协助的发育障碍嫌疑人

做出250页“面向残障人士的易懂起诉书”样本却不用,检方闲置不用 View original image

大检察厅去年发布的《面向发育障碍人士的易懂起诉书》正在一线检察机关遭到冷落。这与司法部门为保障残障人士的辩护权、提升法律文书可及性,将“Easy-Read”判决书实际引入审判形成鲜明对比。


据法律界3日消息,首尔行政法院行政第7部近日在一名智力障碍原告起诉区政府的案件中作出原告胜诉判决,并在原有判决书之外附上了一份符合原告理解水平的简易版判决书。文中不用晦涩法律术语,而是采用“原告胜诉。诉讼费用由区政府承担”“法官也认为你难以进行普通社会生活”等直观表述,并配有摘要图示。这是依据大法院相关规程,首次向残障人士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易于理解的判决书。


相比之下,检方的情况仍停留在原地。大检察厅于去年11月发布了一份共250页的《面向发育障碍人士的易懂起诉书研究开发》委托研究资料。随后于同年12月1日向全国检察机关下发了按罪名分类的格式样本。为制作这份资料,曾有5名成年发育障碍人士实际参与审阅,其中包括4名智力障碍人士和1名孤独症障碍人士。


该资料收录的易懂起诉书示例如下:“起诉书是检察官送交法院的文件。检察官是在告诉法院‘这个人做错了事,请处罚他’。检察官认为 Kim Gapdong 犯下了盗窃2块手表的盗窃罪。”(第37页)该资料还筛选出与发育障碍人士相关的75项主要犯罪事实,并具体写明在起诉书中应如何进行浅显表达。


问题在于使用率。大检察厅在回应关于易懂起诉书使用情况的问询时表示:“目前在实务中,已指导各单位可根据个案特点和实际需要将其作为参考资料使用,但大检并未另行统计、管理相关案件数量,因此难以作出答复。”对于是否指定试点检察院等具体落地计划,大检也称:“由于仍需对运行成效、实务使用度等进行进一步研究,今后将综合考虑与法院协商的必要性等因素后再行检讨。”也就是说,资料下发已超过6个月,基层究竟有多少案件实际使用了易懂起诉书,至今甚至都未掌握。


该制度在一线空转的最大原因,被认为是一线检察官的“工作负担”。若要使用易懂起诉书,就必须同时制作一份使用既有法律术语的普通起诉书,以及一份当事人能够理解的简易起诉书。曾在大检察厅人权企划负责人任内主导相关资料出版的Trinity律师事务所律师 Kwon Naegeon 表示:“对于忙于办案的一线检察机关而言,要开展这种使工作量增加一倍的新尝试,现实中并不容易。”但他同时指出:“如果没有为实际运行提供制度性支撑,保障被告人辩护权这一刑事审判起点的宗旨终将流于空谈。”


因此,识字理解能力较弱或患有智力障碍的被告人,往往无法在整个刑事程序中弄清自己因何种嫌疑被起诉、究竟做错了什么,从而在行使辩护权时面临困难。改革新党议员 Lee Juyeong 在国会保健福祉委员会国政监查中公布的资料显示,截至2025年9月,发育障碍人士作为嫌疑人或受害人被卷入的案件达到7879起。



而同期通过韩国残障人开发院发育障碍人支援中心获得协助的仅389起,约占4.9%。未能获得充分协助的发育障碍嫌疑人被移送检方的比例,截至2025年9月高达98.4%。这与全体嫌疑人移送检方比例23.8%形成鲜明差距。由此有观点指出,推动司法术语通俗化等实质性协助制度尽快在一线落地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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