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虚拟资产交易所公告“165次更正”
Coinone称“连修改记录数据都没有”
虚拟资产公告管理陷入“黑箱”
5年间投资注意项目538件、退市394个
第二阶段法案搁浅,监管空白副作用显现

编者注在虚拟资产第二阶段立法《数字资产基本法》迟迟搁浅之际,市场各处已暴露出制度性空白。阿视亚经济将分5期深入诊断虚拟资产市场在信息披露、非法交易侦查、犯罪收益追缴、市场监测等整体监管空白现状及其带来的风险。

“对于海外交易所,相关方面立即通报了黑客攻击事故,但对国内交易所和用户既未披露也未告知,直到4天后才进行披露。相当有可能是出于担心币价下跌,才未进行披露和通知。”(2025年5月30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盖蒂图片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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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确认,在虚拟资产市场中,信息披露制度已丧失其作为投资者保护机制的本来功能,反而被发行方滥用为维稳价格的手段,而本应对此进行监督的制度内大型交易所,其管理基础设施实际上几乎处于不设防状态。


[独家]五大虚拟资产交易所披露“更正165次”……Coinone称“连修改记录数据都没有”[代币无法地带]① View original image

据Min Byeongdeok所在的共同民主党议员办公室6日从金融监督院提交的资料,2022年至今年5月,韩国国内虚拟资产交易所的信息披露更正总计达165件。按交易所划分,Upbit为117件,占据绝大多数;其后依次为Gopax 39件、Bithumb 9件、Korbit 0件。


尤其是,Coinone被查明连信息披露管理系统本身都完全不存在。Coinone表示:“关于公告修改及删除记录,系统中并未另行数据化管理,因此无法提取准确统计数据,敬请谅解。”在股票市场,修改或删除披露内容会被认定为不诚信披露,若罚分累计,将直接触发暂停交易或启动实质性退市审核等严格退出标准;但在虚拟资产市场,这一领域实际上长期处于黑箱状态并被放任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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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信息披露粗疏,上市与退市管理同样漏洞百出。最近5年,五大交易所被指定为投资注意项目的案例共计538件。按交易所划分,依次为Coinone 196件、Bithumb 150件、Gopax 90件、Upbit 53件、Korbit 49件。按年度看,2022年为91件,2023年为121件,2024年为75件,去年为141件。今年1至5月又集中出现了110件注意项目。


实际上,最近5年因退市(终止交易支持)而从市场消失的代币多达394种。按交易所划分,Coinone 150种、Bithumb 114种、Gopax 67种、Upbit 39种、Korbit 24种。在此期间,韩国国内虚拟资产交易所公布的退市原因中,“发行基金会经营不善等项目风险”最多,达155件;其后依次为“投资者保护风险”108件、“市场风险”56件、“技术风险”5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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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资产市场信息披露不完善、退市频发,根本原因在于原本应统领全市场的第二阶段法案《数字资产基本法》长期搁浅。金融当局原计划于今年年初公布包含明确监管标准的政府方案,但由于未能协调监管部门、政界与行业之间的分歧,已被无限期推迟。尤其是,金融当局正研究仅允许由商业银行持有“50%+1股”以上股权的财团作为韩元稳定币发行主体,而金融科技与虚拟资产行业则以削弱竞争力为由,要求扩大参与范围,双方针锋相对。再加上当局还在讨论将虚拟资产交易所大股东持股比例限制在最高34%左右,矛盾进一步失控扩大。


目前在国会搁置中的《数字资产基本法》法案,已明确列出强有力的信息披露监管装置。该法案规定,拟发行数字资产的发行人必须向金融委员会提交有关该数字资产发行的申报书,未经受理不得发行数字资产,从源头上阻断“幽灵币”被擅自发行。法案还明确指出,若发行申报书中对重要事项存在虚假记载或标示,或未记载、标示重要事项,致使数字资产使用者遭受损失,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此外,交易所还必须制定包含数字资产交易支持及终止交易支持标准等内容的业务规定,并强制予以披露。


国会政务委员会首席专业委员Jeong Myeongho在法案审查报告中评价称:“在国际社会持续推进数字资产相关制度完善之际,为在适当监管框架内推动韩国区块链产业生态健康发展,并提升韩国数字资产制度与全球规则的一致性,有必要在韩国引入数字资产发行制度。从这一点看,该制定法案属于必要的立法措施。”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若将虚拟资产的信息披露与退市制度直接按股票市场标准适用,现实中存在局限。某不愿具名的虚拟资产行业人士表示:“对于中小交易所而言,由于面对发行基金会时谈判力较弱,即便要求披露信息,很多情况下也拿不到。”他还解释称,Coinone退市案件较多,并不意味着市场本身更差,而是其按照数字资产交易所联合协商体DAXA的虚拟资产交易支持示范案例标准,正在清理过去被过度勉强上市的劣质代币。


专家指出,在缺乏法律规制的情况下,仅依赖自律监管的现行结构存在明显局限。Dongguk大学国际信息保护研究生院教授Hwang Seokjin强调:“交易所潜在的利益冲突、披露标准缺乏统一、制裁实效不足等因素叠加作用,导致投资者保护和市场信任层面暴露出脆弱性。应同步设计发行人与交易所之间的责任分担、持续披露义务、重要信息范围以及有效制裁手段,构建能够反映虚拟资产特性的规制体系,这一点十分重要。”



Korbit研究中心负责人Kim Minseung表示:“在维持自律监管的同时,需要一部用于推动产业发展的基本法。若说第一次立法规定了‘不能做什么’,那么第二次立法就应为产业发展明确划出‘可以做什么’的法律边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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