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保险公司扩大事前预防型模式
对网络保险必要性的认知不足成绊脚石
构建与安全管理联动的生态体系成课题

随着网络事故作为动摇企业运营和财务稳定性的经营风险正在凸显,网络保险的作用也日益扩大。一旦发生黑客攻击或系统故障,数据恢复、法律应对以及第三方赔偿责任等成本负担可能会同时上升。因此,有分析指出,网络保险也不再止步于事故发生后的赔偿,而是正扩大为结合事前风险管理与恢复支持的形态。


黑客攻击损失成经营风险……网络保险成“安全垫”新焦点 View original image

据3日金融业消息,近期全球保险公司安联商业决定扩大与网络保险专业企业Coalition的战略合作。如果由安联负责支持保险承保和销售网络,Coalition则负责保费测算、产品开发及风险缓释等工作。尤其是,Coalition正主打将网络安全监测和风险预防服务与保险保障相结合的事前预防型网络保险模式。市场评价认为,双方此类合作显示出,网络保险正从事故发生后支付保险金的方式,进一步演进为结合事前风险管理和紧急情况下快速恢复支持的方向。


网络保险不仅保障企业因黑客攻击或系统故障产生的直接损失和恢复费用,还涵盖因个人信息泄露等引发的第三方赔偿责任。应对网络勒索的费用、取证调查、法律咨询等都是其代表性保障内容。对企业而言,这相当于在发生网络事故时,用于减少损失并恢复正常经营的财务安全垫。


问题在于,韩国国内网络保险市场仍停留在起步阶段。韩国国内网络保险一直以电子金融交易赔偿责任保险、个人信息保护赔偿责任保险等责任保险为主形成市场。对于因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恢复费用以及事故应对服务提供广泛保障的综合型网络保险,目前尚未在市场上充分站稳脚跟。


也有观点指出,企业对于网络保险必要性的认知仍然不高。许多企业与其将网络风险视为需要通过保险管理的经营课题,不如说更倾向于仅将其视为安全设备或解决方案的投资领域。此外,即使发生安全侵害事故,一些企业也会因判断损失不大,或担心声誉受损,而不愿对外报告并使用保险,这也被认为是阻碍网络保险市场增长的因素。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看,网络风险也是难以承保的风险。原因在于攻击方式变化迅速、损失规模难以预测,而且还可能通过云服务或外部供应商同时扩散至多家企业。因此,保险公司往往会保守设定赔偿限额,或增加免责条件,而这又可能进一步降低企业投保意愿,形成恶性循环。


有分析认为,为了突破这些局限,需要将网络保险与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联动起来。也就是说,应将企业的安全控制水平反映到投保条件或保费测算中,并把投保过程中积累的事故与损失数据加以标准化,用于承保审核和费率测算。对于中小企业,也有方案提出,与其提供复杂的综合保险,不如扩大结合基础安全诊断和事故应对服务的轻量型产品。



金融业相关人士表示:“网络风险并非仅是信息技术部门的问题,也可能成为直接影响企业运营和财务稳定性的经营风险。”他还称:“若韩国国内网络保险市场要实现增长,不仅需要扩大保障范围,还需要构建一个将事前风险管理、事故应对和数据积累一并纳入的生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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